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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都市连载
奇幻玄幻《越战越勇!孤身一人守城池》,讲述主角陆长生刘秀珠的甜蜜故事,作者“惨绿少年阿日”倾心编著中,主要讲述的是:出手扶你?”春十三娘挣扎着站起身来,朝道岸恭敬行礼,“多谢大师相救。”“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日后必定报答。”道岸捋了一下袈裟,“走吧,你身上的气息,让我觉得有些恶心。”春十三娘有些尴尬,她本来就是靠身子来迷惑男人,用身子来作战的。可是这一次被陆长生破了功,变成了老太婆的模样,怪不得道岸不喜。不过,只要她......
主角:陆长生刘秀珠 更新:2024-05-01 18: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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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陆长生刘秀珠的现代都市小说《越战越勇!孤身一人守城池精品篇》,由网络作家“惨绿少年阿日”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奇幻玄幻《越战越勇!孤身一人守城池》,讲述主角陆长生刘秀珠的甜蜜故事,作者“惨绿少年阿日”倾心编著中,主要讲述的是:出手扶你?”春十三娘挣扎着站起身来,朝道岸恭敬行礼,“多谢大师相救。”“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日后必定报答。”道岸捋了一下袈裟,“走吧,你身上的气息,让我觉得有些恶心。”春十三娘有些尴尬,她本来就是靠身子来迷惑男人,用身子来作战的。可是这一次被陆长生破了功,变成了老太婆的模样,怪不得道岸不喜。不过,只要她......
上京,北莽京城,出了皇宫,向右便是东街。
沿着东街走一里路的样子,便能看到一座大宅子。
大宅子门口蹲着两头白玉狮子,雕刻得威武霸气,那铜铃般的大眼瞪着路人,让人心里发怵。
在上京,北莽人其实更喜欢的是马,是狼,是人面蛇身的造物神。
喜欢狮子的,大都是归化的汉人。
或者先祖有汉人的血统。
而这座大宅子,从上面的描金的牌匾便能看出来,这里面住着的不是一般人。
孙府!
刑部侍郎孙立均的宅邸。
此时在孙府的后院,一个白胖中年男子,正躺在桂花树下的藤椅上,闭目养神。
一个少女抱着一把胡琴,极为认真的弹着。
弹琴的少女约莫是十三岁的样子,模样清秀,皮肤娇嫩,手指灵敏。
而另外一个女子,则显得风骚许多。
只见这个女子约莫十七八岁的年纪,穿着一件薄纱碧绿裙,肉隐若现。
偏偏这薄纱碧绿裙一处开得极高,一处开得极低。
开得高的是大腿处,白皙的大腿,连臀部都有半分露了出来。
开得低处便是那衣领,只是现在大家都看不到那动人的白皙浑圆。
因为白胖中年男子的一只手正放在衣领中。
薄纱碧绿裙女子剥好葡萄,便俯下身子,娇声说道,“老爷,吃葡萄!”
白胖中年男子微睁半眼,似笑非笑地看着女子,“浣纱,你剥的葡萄就是好看,晶莹剔透,柔嫩多汁,和你身上的一样。”
这名叫“浣纱”的少女媚眼如丝,身子贴的更紧了,“老爷,你说什么呀,我怎么就听不明白呢?”
白胖男子嘴角轻轻扯动,张开了嘴,接住了浣纱递过来的葡萄。
轻咬一口,爆汁,甘甜,爽口。
便颇为满意地吃了下去。
“浣纱,家里伺候我的人也不少,偏偏你就最得我心思,你说啊,要是哪天你长大了,心性高了,要离开我这院子,我哪里去找像你这般可心的人儿呢?”
浣纱感受到白胖男子的手已经又往下面走了,再走下去,估计就要到高山流水之处了,便娇声说道,“老爷,我就一辈子伺候你了。”
“只要老爷不赶我走,我哪里也不去。”
白胖男子又张开嘴,喝了一口浣纱喂过来的酒水,“现在大乱之世,外面哪里都不太平,你们姐妹俩在我府上,我能保你们衣食无忧,让你们享受荣华富贵。”
“只要你们安心伺候我,后面有你们的福分的。”
“青鸟,浣纱,我上次和你们说的,收你们当小妾,你们可考虑好了啊!”
那名叫青鸟的弹琴少女闻言,俏眉中有些怒意,就连指尖的胡琴,奏出的乐曲都有铿锵之音。
见青鸟不做声,白胖男子微恙,“好你个青鸟,你是觉得自己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模样出众,便想飞上高枝是吧。”
“你仗着老夫人宠爱着你,你便不将我放在眼里了是吧。”
“我且你和说清楚了,我堂堂兵部侍郎,在北莽也是位高权重之人。我瞧得上你,那是你一辈子的福气。”
“哼,老夫人虽然疼爱你,可是你别忘了,我才是她的长子,我才是这孙府当家人。老夫人说你还小,身子未长成,舍不得放你。我告诉你,我就喜欢你这般模样的,老夫人现在能宠着你,还能宠你多久?”
青鸟脸色铁青,手指已经停了下来,眼泪只是往下流。
原来这白胖中年男子,便是北莽兵部侍郎孙立均。
而这青鸟则是府上的丫头,孙母身边最可信的人。
因为青鸟不仅弹得一手好胡琴,而且为人机灵,又心地好,颇得孙母的喜好。
孙立均向孙母讨了几次,要将青鸟纳为小妾,孙母都以青鸟年幼,身子未长成没有答应。
就连这次孙立均叫青鸟过来弹曲,也是费了心思的。
孙立均就是想寻个机会单独与青鸟相处,试探她的心思,和她好好说道说道。
再不济,霸王硬上弓,把生米煮成熟饭,到时候青鸟不答应也没有办法的。
那边浣纱一见二人闹僵了,便将身子压在了孙立均身上,“老爷,青鸟还小,不懂得这些事情。”
“等她再长大些,便知道老爷这样高官厚禄之人,成熟稳重,才是真正的好啊!”
一边说着,浣纱一边朝青鸟使了个眼色。
青鸟抹了一下眼泪,提起胡琴,便朝门外走去。
孙立均本来想叫住青鸟,却发现浣纱已经开始低头发力。
只得作罢,毕竟他心里想要青鸟,也是贪图她的年轻漂亮。
这浣纱却是难得的尤物,善解人衣,水润多情,自然得他欢心。
孙立均是个喜欢女人的人,自然知道在这个时候,不好生气发怒,否则会影响自己的发挥。
偏偏在浣纱将他的衣服脱下,准备要开始的时候,管家刘兴云急匆匆地跑了进来。
如果是其他人进来,孙立均一定会将他打死。
可是刘兴云是孙府的管家,是他最信得过的心腹。
关键是刘兴云不像其他人一般鲁莽,他总是出现在该出现的地方,在该消失的地方他又能及时消失。
而今天,在明知孙立均与两个姑娘在后院开心的时候,原本刘兴云是不会贸然闯进来的。
毕竟,孙立均现在是在家里,有的是女人。
不需要刘兴云来应急。
刘兴云这个时候闯进来,神色匆匆,眼中有焦虑之色,显然是遇到了大事情。
而且这种大事情,是刘兴云不能处理的。
在上京这么多年,刘兴云见过的大世面很多,应对的场景也很多,可是让他脸色有变的情况却极少。
因此孙立均知道这件事情非同小可,于是将浣纱放了下来,“浣纱,我有些正事要处理,你等下去账房领五十两银子,等我忙完事情再来找你。”
浣纱是个懂事的人,如何不知道见好就收。
她在孙立均白胖的脸上亲了一口,“老爷要忙大事,我自然先回去了。”
“老爷且放心,我会帮你劝劝青鸟的,说不定她就想通了呢。”
浣纱扭着腰肢,朝门口走去,敞开的衣领也任由它摇曳,让里面的白皙饱满晃荡起来。
刘兴云偷偷瞄了一眼浣纱,心里想着这个小妖精,实在太勾人了,哪天孙立均将她玩腻了,一定要将她抱进房间,狠狠地折腾她几天几夜。
又想想自己的老腰,刘兴云连忙将目光收了回来。
还是保命要紧,这些磨人的妖精太过于厉害,也只有老爷这样强悍的体魄能融化。
那边孙立均将衣服覆盖上,坐了起来,“兴云,你这般急匆匆,是出了什么事情吗?”
刘兴云连忙快步走了过去,压低声音说道,“老爷,是出了大事了。”
孙立均眉毛一抖,“什么大事,你这般慌慌张张的。”
刘兴云瞧了一下四周,虽然是孙府的后院,还是担心隔墙有耳,“老爷,是流沙郡的事情。”
一听到“流沙郡”三个字,孙立均立马站了起来,“什么?”
“流沙郡?”
刘兴云连忙说道,“是啊,刚才秦纲派人过来了,我验证了身份,的确流沙郡的人,带来的消息也错不了。”
孙立均肥胖的脸上出现了凝重的神色,“秦纲带来了什么消息?”
刘兴云掏出一封信,递给孙立均。
孙立均接过信,越看,白胖的脸上越是铁青。
看完之后,孙立均将信一把扔在地上,“废物,废物,秦纲就是一个废物!”
“亏我还看好他,让他从大汉投奔过来,还向朝廷举荐,由他当流沙郡郡守。”
“可他呢,他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好了,现在他不仅不知恩图报,反过来咬我一口,这世上哪里有这种人啊,忘恩负义,白眼狼啊!”
刘兴云见孙立均气得脸上的肉直发抖,便劝道,“老爷,你也别生气了,气坏了身子,那是自己吃亏啊。”
“这秦纲的确无能,区区一个离阳城,都拿不下来,实在是枉费了老爷的一番栽培啊。”
孙立均气呼呼地说道,“是啊,离阳城这么个破旧小城,里面的百姓也只有千把号人,围都能围死。”
“偏偏过去了这么久,他不仅没有拿下离阳城,还损兵折将,还有脸将责任往我头上推,见过不要脸的,就没见过像他这般不要脸的。”
刘兴云只能配合着点头,“是啊,老爷为秦纲做了那么多事情,费了那么多人情,推荐他当上郡守,他也没有报恩,没有送点礼过来。这次一过来,就是送了一口锅过来,实在可恶得很。”
“可是老爷,秦纲无能是他的事情,可是如果他真的豁出去了,将此事捅了上去,恐怕幽王那边弄不好交差啊,还有陛下哪里也说不过去啊。”
孙立均怒目圆睁,“他敢?”
“秦纲要是敢这么做,哪怕我不杀他,幽王会将他五马分尸,陛下也会灭他九族不可。”
刘兴云看向孙立均,“老爷,秦纲背叛了大汉,投奔北莽,已经是孤身一人了,现如今他可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老爷你看他信上所说,先后数次攻城,都被陆长生一人给杀退了,两千流沙郡官兵,非死即残。”
“还有那桃花山上的人,就是那个春十三娘,可是成名已久的人物,也死在了陆长生手中。”
“老爷,要是秦纲当真将此事捅了出去,他死了不要紧,可是老爷你这一世英明,恐怕就要毁在他手上了。”
“当年,老爷可是流沙郡的……”
孙立均眼眸微眯,射出一道寒冷神色,“既然秦纲这般无能,他也不要当这流沙郡郡守了。”
“他既然如此无能,又无情无义,不如……”
孙立均做出一个割喉的动作,刘兴云连忙说道,“老爷,万万不可。”
“这秦纲身边肯定有高人指点,刚才我正要对送信之人下手,他竟然已经猜到了几分。他对我说,如果他今日不能走出孙府,那么老爷当年在流沙郡的事情,那陆长生一人扛起大汉旗帜,坚守离阳城六年不降的事情,必然会公布于众。”
“到了那时,就是鱼死网破的时候。”
“很显然,秦纲已经留了后手,我们不得不防啊。”
孙立均有些愤怒,“那你说该怎么办?”
“我当时在流沙郡时,也是大意了。后来陆长生那兔崽子竟然越来越强,我急着来京城上任,便只能将此事压在,想着留给秦纲来解决。结果弄成这般尴尬的局面。”
刘兴云说道,“老爷,秦纲背叛大汉,孤身前来北莽,身边只有流沙郡的普通官兵。”
“或许找桃花山的人相助,已经是他们的极限了。”
“老爷现在身居高位,未来不可限量,岂是秦纲这等人所能比拟的。我们犯不着被他拉下水啊!”
孙立均摸了摸光光的下巴,点了点头,“所言有理。”
“秦纲哪怕死了,也是贱命一条,我可犯不着和他同归于尽。”
“兴云,你说这事,该怎么办好?”
刘兴云见孙立均问起,便说道,“老爷,我倒想到了一个法子,保证能让秦纲闭嘴,保证能让那陆长生死无葬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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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
陆长生朝天怒吼一声,城墙的尘土瑟瑟掉落。
这一次,来的人实在太多了。
杀不完!
他一个人,一把刀,根本就杀不完。
而且这次流沙郡领军的将领不似从前的人那般一味胡乱冲杀。
他排兵布阵,颇有章法。
带兵的是王林!
流沙郡兵马都监!
这一次,他带来的是秦纲手下的所有精锐。
盾甲军抵挡在前,先是弓箭手对准城头一顿猛射。
饶是陆长生用大刀打偏弓箭,依旧不能顾全所有。
随后在骑兵的护卫下,十八辆登云梯架在了城头,北莽将士如蚂蚁一般顺着梯子登城。
不仅如此,城门下方,还有一百个盾甲兵,护卫着一辆冲撞车,冲撞城门。
这架势,哪里像攻打一座偏远的小城池。
而是边界上的国战一般。
秦纲已经没有退路可走了,将所有的家当全部拿了出来。
这一仗,不是陆长生死,就是离阳城亡!
否则的话,他这个流沙郡郡守才刚上任,便会掉脑袋。
六年了,在北莽的疆域中还有一个小小的城池,竖立着大汉的旗帜,这对于北莽来说,是何等的讽刺。
那位幽王如何会容忍他的封地出现这种事情,北莽皇族如何会容忍这等事情!
陆长生一把扯掉身上的箭矢,尖锐的刺痛让他感觉到清醒,感觉到愤怒!
“杀!”
一刀劈下,在城头划出一道玄黄的光芒。
携带着磅礴的肃杀之力,将刚刚爬上城头的两名士兵拦腰斩断。
随即陆长生抬起一脚,将登云梯一脚踢翻。
只见梯子上的士兵纷纷坠落,惨叫连连。
然而,其他地方的北莽士兵依旧如蝗虫一般涌了上来。
王林缓缓地走近城门,仰头看着上方的厮杀,心头震撼不已。
这是一个人啊!
竟然阻挡了自己两千将士半个时辰。
怪不得前任流沙郡守孙立均会将离阳城的事情隐瞒六年。
一郡之力,竟然打不下一个离阳城,说明这个郡守有多无能啊!
关键是,这座偏僻的离阳城,只有一个士兵。
但是,他再强悍,再勇猛,也毕竟只有一个人!
王林收起心中的敬畏,平静地朝前走。
在战场上厮杀多年,他明白,可以对敌人心存敬畏,却依旧要砍了对方的头。
这就是战场,这就是战争!
不是你死,便是我活。
没有第二个选择。
陆长生,你是个战士,你是个英雄!
死在我的手中,也算你死得其所了。
等你死后,我会将你五马分尸,各自埋葬在五个方向。
这才是对你最大的尊重,对于战士最后的表彰。
至于离阳城中的百姓,他们既然选择跟随你,既然选择不肯投降,那就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到时候一把大火,将离阳城的百姓烧个一干二净,将大汉远征军最后一个士兵屹立流沙郡六年不倒的消息湮灭。
从此,世人永远也不会知道曾经有一个人,扛着一杆大汉旗帜,在北莽帝国的土地上,坚持了六年。
从此,郡守秦纲便能按照既定的路线,走得更远,爬得更高。
而他王林,也能跟随秦纲的脚步,平步青云。
又有数具尸体从城头上掉落下来,落在了王林的腿边。
每一具尸体都是一刀致命。
有的人是被砍掉了脑袋,有的人是被拦腰砍断。
还有的人是从中间劈开,应该是刀太快,力道太大,剖开的胸腔中心脏还在跳动,一只眼睛瞪得贼大,仿佛不相信自己已经死了。
王林并没有避开,仍由鲜血、脑浆溅落在他裤脚上。
除了直直砸向他的残肢断骸,被他挥刀打开外,他的目光一直盯着城头的陆长生。
这陆长生应该只有三品境界吧,可是他那瘦弱的身躯却爆发出惊人的战斗力。
不过,他的战斗力再强,恐怕也经受不住这般车轮战。
人多,有时候就是绝对的优势。
耗,都要将他耗死。
陆长生的确很累了。
他身上至少又多了二十多道伤口,也不知道流了多少血。
他只知道手中的刀已经发红,发烫。
血流在上面,似乎有青烟冒出。
应该杀了两三百人了吧,可是后面的人还是不断地涌上来。
什么时候才能杀得完啊?
杀死一个敌人,陆长生便感觉身体里的流淌的内力浑厚了些许。
可是他身上受的伤、流的血,似乎比功力增长的速度还是要快一些。
此消彼长,让他逐渐感到虚弱。
然而,让他最为担心的不是自己身体上的伤势和疲惫,他真正担忧的是离阳城中,齐聚在一起一言不发的满城老弱妇孺。
他们一言不发,攥紧了拳头。
有紧张,有担忧,也有释然。
或许,有人在担惊受怕中度过了六年,早已在心中等待那死亡的来临吧。
死,或许也是一种解脱。
因为他们心中知道,当所有的将士都阵亡了,靠陆长生一人苦苦支撑,终究是支撑不住的。
封城六年,他们能吃苦,能挨饿,却忍受不了一直在等待死亡的到来。
还有,他们忍受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陆长生一人在支撑,支撑着这座小城,支撑着城里的百姓。
支撑着大汉的旗帜!
城头上掉落的尸体,他们早已习惯,连几岁的孩童都知道,这是敌人送来的礼物。
然而,那一声声冲撞城门的声音,厚重的城门开始瑟瑟发抖,李瘸子知道,估计用不了二十下冲撞,这扇城门恐怕就要被撞开了。
“噗嗤!”
一杆长枪刺入陆长生的胸膛。
一个麻脸的士兵满眼惊喜,仿佛看到了一大堆金银赏赐,还有妖娆的女子洗干净在等他。
郡守大人说过,杀陆长生,赏金千两,封千夫长。
麻脸士兵叫吴帆,他等这个机会等了很久了。
他是个老兵,跟随王林作战多年,不会像一些愣头青一样嗷嗷叫着一股脑冲上去,然后被陆长生一刀杀死。
他一直在外面游战,口中喊着“杀啊上啊”,鼓励那些年轻人前仆后继。
吴帆深刻地知道一点,只有活着的人,才能领到奖赏,才能笑到最后。
现在这个机会来了,因为陆长生出刀的速度已经慢了下来。
而且刚才他那一刀,砍在一个北莽士兵的脖颈上,竟然没有将脑袋完全砍下来。
还留了些皮肉,让脑袋挂在身躯上。
这就证明,陆长生的力气已经逐渐耗尽。
身边不少围攻的将士已经被陆长生吓破了胆,有些人尿了裤子,有些人脚步逐渐往外面移动,更有些年轻的士兵,手已经在颤抖了。
别人贪婪的时候,我恐惧;
别人恐惧的时候,我贪婪。
吴帆牢牢记住了这一点,这一点很关键,不仅让他在数次大战中存活了下来,而且让他逐渐成为百夫长。
他想更上一层,想成为千夫长,那就要把握住机会。
现在机会就在眼前。
趁着陆长生的大刀砍入一位北莽士兵的肩胛处尚未拔出来的时候,吴帆出手了。
他的长枪精准地刺入了陆长生的胸脯。
那“噗嗤”一声,枪头入肉的声音,在吴帆耳中,比任何青楼中的歌声还要悦耳,还要动听。
仿佛是他搂抱这花满楼最饱满的姑娘,体味那深层次的触感,发出的声音。
成了!
这一枪,是致命的一枪,陆长生再强大,再能打,也要死在这里。
吴帆强忍住心中惊喜,用力往前一推。
想要将长枪贯穿陆长生的胸膛。
唯有这样,才能让吴帆心安,才能让吴帆真正拿到奖赏。
然而,长枪纹丝不动。
吴帆心中一惊,眼眸中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
只见陆长生一手抓住枪头,让长枪不能再前进半分。
另外一只手,则拖起长刀,长刀上还挂着一个人。
正是陆长生砍中肩胛骨的人。
连人带刀,砸向了吴帆。
“啊!”
吴帆眼前一黑,一阵剧痛传来。
他万万也没有想到,千算万算,最终没有算出来,自己会被尸体给活活砸死。
千夫长没有了,一千两黄金没有了。
这该死的陆长生,怎么就不死呢?
吴帆终究没有骂出来,因为他的头被后面围攻上来的士兵给踩入了尸体当中。
相当千夫长的人不知吴帆一个,想拿一千两黄金的更是大有人在。
贪婪,永远是人类前进的动力。
也是人类自寻死路的方向。
陆长生将大刀上的尸体甩掉,反手一刀,将枪身斩断,留着枪头挂在身上。
不能拔出枪头。
一旦将枪头拔出来,他便会立刻血流如注,彻底失去战斗力。
那就带着枪头作战。
感受到身体的温度在流失,又能感受到体内能量的增长。
这实在是一种奇怪的感觉。
看着陆续爬上城墙的人,陆长生做出了一个决定。
他跳了下去。
冲破人群,跳了下去。
下面是那辆冲撞车!
城门依旧破损,估计只要最后一下,便能将城门撞开。
然后骑兵就会踏破城门,将离阳城内手无寸铁的老弱妇孺,屠杀得一干二净。
或许,连一只野狗都不会留着。
陆长生人朝下,大刀也朝下,直扑冲撞车。
这从天而降的一招,便没有多少花招。
唯有借助掉落下来的力气,唯有赴死的精神。
“轰隆!”
一声巨响。
王林终于停住了脚步,看着眼前溅起的尘土、木屑,还有兵器和残肢断骸。
他有些纳闷,一个将死之人,为何还有这般的勇气和力气,能将他的冲撞车给撞毁了。
他更不明白,围着冲撞车的那些盾甲兵为何会给一刀给击飞。
不需要他弄明白,因为已经没有时间了。
尘土消散,一个人影出现在城门口,手中紧紧地握住一柄黢黑的大刀。
人影披头散发,身上的皮肉已经翻滚,有些地方还露出白森森的骨头。
胸膛处还插着一个枪头。
这哪里是人啊,完全是九幽地狱中恶魔!
为什么?
陆长生身上散发出来的杀气又增长了许多!
为什么?
陆长生的功力又比刚才提升了这么多!
王林这个时候感觉到一丝绝望。
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喊一声,“撤!”
然而,已经晚了!
披头散发的陆长生,提着大刀冲了过来,仍由一些反应过来的弓箭手射中身体。
他的脚步很坚定,他的目标更加坚毅。
擒贼先擒王!
这是武王在世时教诲他的。
他也一直牢牢记在心中。
一刀挥出,玄黄光芒闪烁,携带着无边的威压。
携带着滚滚气流,奔涌而来。
空气中似乎震荡了一下,一圈波纹散发开来。
王林瞳孔越来越大。
因为他看到身前的盾甲兵的盾牌被刀气给劈开,身体被击飞。
随后,一阵飙风袭来,王林的身体便不由自主地朝后飞去。
身上的盔甲被割断,然后是身体。
还是大意了!
这陆长生根本就不是自己能对付的。
因为,陆长生根本不是普通的武夫!
他根本就是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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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父亲挑了儿媳妇,能自己去入洞房?
那都成了什么事情啊。
“无缺,你父亲给你选的姑娘你不中意,我上次带来的刘芸,那可是我刘家的长得最可爱、最温柔的公主了,她看你眼神都冒出星星来了,你怎么就不搭理她呢?”
霍无缺又坐了下来,拿起酒壶灌了一大口酒,“是我配不上她。”
刘秀珠也坐了下来,无奈地说道,“无缺,你和我说说看,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只要你说出来,我必定给你把这亲事给成了。”
“这样一来,老国丈也不会烦我了,我也好给皇后交差,你也能安心带兵打仗。”
霍无缺放下酒壶,眼眸看向刘秀珠,他感觉自己的心突然跳快了些。
霍无缺在刘秀珠美眸的注视下,最终丢了句“我不喜欢女人”便落荒而逃。
刘秀珠笑了笑,突然想起还没有问霍无缺这么火急火燎来找自己是什么事情。
想着晚上还要召集军中将领商议作战事宜,也不急着这一回了。
刘秀珠返回沙盘前,从铜镜中看到自己的身影,便走了过去。
完美无瑕的五官,依旧是精美的脸庞。
可是她心中知道,自己也不小了。
连离开临安之前,去看望病重的皇帝,皇帝也有气无力地劝她,要她找个合适的人嫁了。
毕竟女人,总得有个家啊!
可是自己身为长公主,又是军中主帅,哪里能寻到自己的家呢?
有国,才有家啊!
铜镜中渐渐模糊,出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手持大刀,气吞山河……
刘秀珠将冷水泼在脸上,让自己清醒过来,喊道,“杨影!”
杨影正在门口看着霍无缺消失的背影,心中有些失落,听到刘秀珠的声音,便立马走进营帐中来,取下一条毛巾,给刘秀珠擦拭脸上的水珠。
“长公主,有何吩咐?”
刘秀珠整理了一下盔甲,“司天监的那个何炯可派人送走了?”
杨影说道,“已派人一路护卫,快马送出赤壁,哪怕侯爷想找他麻烦,也得回临安才行。”
刘秀珠垂下睫毛,“无缺不是那种不懂事的人,国事、私事他还是分得清楚的。”
“我这几日精力都放在和北莽作战上,临安的事情我还是放心不下来,你可得到什么消息?”
杨影想了想说道,“临安还算太平,长公主出发前杀了武常顺和李剑平这两个太监,又将郭伯公给下了地牢,杀鸡儆猴,宫中倒还太平,高松也只是些小动作而已,并没有闹出什么幺蛾子来。”
“东宫那边的消息是,太子虽然也还是喝酒、听曲,不过每日也按时去跟着太傅等人处理朝政,批阅奏章,也去太后和皇上那里去请安,还算中规中矩。”
刘秀珠眼眸滑过一道深色,“太子没有去皇后那里去请安?”
杨影说道,“并不是太子不去请安,而是皇后娘娘说了,国难当头,大事为重,太子事务繁多,无需过去请安。”
刘秀珠叹了口气,“我这个嫂嫂啊,还是这般的性子。”
“他们霍家啊,都是这般的人啊。她年纪轻轻的当上皇后,却如同守寡一般,也是难熬了。算了,等以后回宫我再去劝劝她吧。”
杨影不便评论皇室事务,便接着说道,“太后身体还好,依旧守在宫中,每日烧香念佛。”
“对了,还有一个紧要的事情,听说皇上又寻了个道士进宫了,不,是个道姑。”
“还和道姑整日里在宫中设坛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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