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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阅读觉醒中医传承,我在四合院做神医

王老慢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叫做《觉醒中医传承,我在四合院做神医》的小说,是作者“王老慢”最新创作完结的一部都市小说,主人公许大茂苏毅,内容详情为:,听到布袋子里的鸡叫声,眼睛里当即就冒出了精光。这苏家多了一个人上班,果然不一样了,这都是第二次买鸡了。“小毅,你这是买了几只鸡呀?”“买了三只,三大爷,能让三大妈过来帮我妈处理一下吗,到时候送你家一碗鸡肉。”苏毅又拿阎埠贵开了个玩笑。阎埠贵一听还要这好事,哪能不同意,一路小跑着回到了屋里。“老婆子,苏......

主角:许大茂苏毅   更新:2024-02-09 0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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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许大茂苏毅的现代都市小说《精品阅读觉醒中医传承,我在四合院做神医》,由网络作家“王老慢”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叫做《觉醒中医传承,我在四合院做神医》的小说,是作者“王老慢”最新创作完结的一部都市小说,主人公许大茂苏毅,内容详情为:,听到布袋子里的鸡叫声,眼睛里当即就冒出了精光。这苏家多了一个人上班,果然不一样了,这都是第二次买鸡了。“小毅,你这是买了几只鸡呀?”“买了三只,三大爷,能让三大妈过来帮我妈处理一下吗,到时候送你家一碗鸡肉。”苏毅又拿阎埠贵开了个玩笑。阎埠贵一听还要这好事,哪能不同意,一路小跑着回到了屋里。“老婆子,苏......

《精品阅读觉醒中医传承,我在四合院做神医》精彩片段


时间来到了9月6日,星期日,放假的日子。

苏毅想要舒舒服服的睡个懒觉,却被苏玉华和苏勇早早的拉了起来。

“哥,妈说你等会去市场买大公鸡,带我们一起去呗。”

“不带,你俩该上哪玩就去哪玩,别烦我,我再睡一会儿。”

苏毅实在是不想起来,这时候又没啥娱乐活动,还不如多睡一会儿。

苏玉华和苏勇却是不干了,特别是苏勇,听到苏毅不带他一起去,哇的一声就哭了。

“我要去市场,我要去市场。”

李春兰听到苏勇的哭声,连忙走了进来,一把就拎起了苏勇的耳朵。

“闹什么闹?你哥都上一周班了,就不能让他多睡一会儿?”

“就是,小勇太不懂事了,哥,咱不带小勇一起去,你带我自己去。”

苏玉华见李春兰教训苏勇,当即就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和苏勇划清了界限。

李春兰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

“你俩谁都不许跟去,都在家好好待着。”

他们两个想和苏毅一起去市场,打的什么主意李春兰自然是知道的,无非就是让苏毅给他们买东西,苏毅到时候肯定架不住他们两个的软磨硬泡,索性李春兰就直接把这种事情扼杀在萌芽里。

经过一番吵闹,苏毅也没法睡了,只好爬了起来。

见到两个小家伙都是一脸沮丧的样子,苏毅心中不忍,悄悄的说道:

“我回来给你们带糖。”

“真的?”

苏勇一听这话,眼里的委屈也不见了,一脸兴奋的和苏毅确认。

苏玉华却是嘟起了嘴,她的头绳断了,李春兰只是把旧头绳打了个结,让她继续使用,苏玉华只能求到苏毅这里。

“哥,我的头绳断了,你能给我买一根新的吗?”

“好的,哥给你买,以后头绳坏了,就和哥说。”

摸了摸苏玉华的脑袋,苏毅有些心疼,自己的这个妹妹都十五岁了,还在为一根头绳而费神。

苏玉华眼睛微红,一把抱住了苏毅的胳膊。

“谢谢哥。”

苏毅叹了一口气,知道想要改善家里的生活条件还任重而道远,其中最大的一道难题就是李春兰,按照李春兰的习惯,饭只要能吃饱就行,衣服只要没烂掉,就能继续穿。

当然,这个时代有着无数的李春兰。

这是一个物资极度匮乏的年代,省吃俭用的习惯,已经融入到了他们的骨子里。

苏毅并不是觉得省吃俭用不好,而是觉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适当的提升一下生活质量,可是这种行为在李春兰眼中,就是铺张浪费。

看着苏玉华和苏勇带着补丁的衣服,苏毅暗暗下了个决定,过年的时候,一定给他们买一套新衣服,这个事,谁也阻止不了。

安抚好两个小家伙之后,苏毅就带着李春兰给的六块钱和一个布袋离开了院子。

先是去供销社买了20个糖块,10个头绳和1个发夹,总共花了三毛五分钱,想了想,又花了五分钱买个奶油冰棍,这才叼着冰棍前往了菜市场。

当然,去菜市场都是幌子,他系统商城里的大公鸡个头大,肉质好,还便宜,他自然不会去买那些进城农民的大公鸡。

转了一圈后,经过一个无人的角落,再出来时,苏毅已经背上了一个鼓鼓的布袋子。

背着布袋子回到院里,苏毅自然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特别是阎埠贵,听到布袋子里的鸡叫声,眼睛里当即就冒出了精光。

这苏家多了一个人上班,果然不一样了,这都是第二次买鸡了。

“小毅,你这是买了几只鸡呀?”

“买了三只,三大爷,能让三大妈过来帮我妈处理一下吗,到时候送你家一碗鸡肉。”

苏毅又拿阎埠贵开了个玩笑。

阎埠贵一听还要这好事,哪能不同意,一路小跑着回到了屋里。

“老婆子,苏毅刚才买了三只大公鸡,他说只要你帮他家处理一下,就给咱家一碗肉。”

“那我可得抓紧,这活不能让别人给抢了。”

三大妈一听就急了,手里干到一半的活也不干了,在衣服上蹭了蹭手,就跑到了苏毅家里。

李春兰见三大妈进来也不意外,这都是事先苏毅和她商量好的,因为阎埠贵后来额外的拿出五块钱,李春兰也对他特别感激,所以这次会送他家两碗肉。

不过为了避免其他家说闲话,就找三大妈来帮忙,这样多一碗肉,也有个理由。

可是三大妈不知道原委,她现在正帮着李春兰烧着开水,自打进入苏毅家,她的嘴巴就没合拢过。

苏毅把鸡放下后,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此时两个小家伙正鬼鬼祟祟的藏在他的房间里,一见苏毅回来,立即一脸期盼的看向了苏毅。

苏毅先是把糖块拿出来十颗放在桌子上。

“每人五颗糖。”

苏勇见状立即跑过去数了五颗糖放入了口袋,然后头也不回的冲出了屋子。

苏玉华却没去拿糖,而是眼巴巴的看着苏毅。

苏毅把头绳和发夹都拿了出来,放在了她的手里。

“别被妈发现了。”

“我知道的,谢谢哥。”

说完之后,便把头绳和发夹都藏进了口袋,又拿起糖,也是一溜烟的跑了出去。

看着两个小家伙得了好处就跑掉,苏毅只能摇了摇头。

大屋内,李春兰见苏勇和苏玉华急冲冲的跑了出去,也没当回事,她这时候正在和三大妈忙着杀鸡。

两个人忙活起来,的确比一个人快的多,杀鸡,放血,拔毛,去内脏,切块,只一会儿功夫,一大盆鸡块就处理好了。

三大妈打量了一下,觉得一锅炖不下,就出门招呼阎埠贵把自己家的灶台和锅拿了过来。

随着两口锅的温度逐渐升高,不一会儿,鸡肉的香味再次蔓延到了整个四合院。

闻到肉味的众人都是五味杂陈,有羡慕的,有不屑的,有贪婪的,有咒骂的。

特别是贾张氏,自从上次秦淮茹找苏毅买药没成功后,她就彻底把苏毅记恨上了,这次见苏毅家又是吃肉,更是心头火起。


见易忠海和刘海中都走了,贾张氏恶毒的看了苏毅一眼,也骂骂咧咧的离开了。

秦淮茹神色复杂的看了李春兰和苏毅一眼,想要说点什么缓和一下,毕竟,如今苏毅也要上班了,苏家就是双职工家庭。

可是还没等她说话,就被傻柱推了一下。

“走啦秦姐。”

“妈,咱们回家。”

棒梗没敢看苏毅,却是狠狠的瞪了苏勇一眼,然后拉着秦淮茹就往家里走。

秦淮茹叹了一口气,只能把心思藏了起来。

阎埠贵端起了他的白瓷缸子,走到苏毅的身旁。

“苏毅,你怎么说也是中专毕业,也是一个有文化的人,怎么骂起人来这么难听?”

“三大爷,我这人就是这样,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枪。”

苏毅说了一句当下很流行的歌词。

阎埠贵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苏毅,点了点头后便回家了。

回到家中,李春兰刚才还笑盈盈的脸立即板了起来。

“小毅,你今天怎么回事,你在哪学的这么多骂人的话?我平时就是这么教你的?”

苏毅心里有些发虚,李春兰平时一直教导他们,为人要正气,说话要得体,做事要有分寸,可是今天,他的确有些忘乎所以了,不过苏毅这么做却有着自己的理由。

“妈,主要是我太生气了,咱们家前前后后,给贾家也捐了有十多块钱了吧,可是你看看今天贾家人的德行,所以说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对待贾家这样的人,就是不能太客气。”

“你针对贾家我自然看的出来,可是你不该连易忠海也得罪了,你还小,你不知道易忠海这人,哎。”

李春兰说到一半,便叹了口气,没再说下去,有些事她知道就好,没必要和苏毅说。

苏毅自然知道易忠海是个什么样的人,他见李春兰那有些担心的表情,便说道:

“妈,咱们关起门过自己的日子就行了,易忠海在院里的话语权再大,也影响不到咱们家。”

“你还知道呀!”

李春兰见苏毅知道易忠海话语权大,还得罪他,气的在苏毅的脑袋上重重的敲了一下。

敲完之后,她就后悔了,大夫说苏毅得的是急性脑炎,她怎么不分轻重,又打了苏毅的脑袋呢。

不过这时她也想起了苏毅病情的事。

“小毅,你这病怎么好的?”

她从医院回来的时候,苏毅还是昏迷不醒,于是她便让苏玉华在医院照顾苏毅,她回院里筹钱,没想到钱还没筹完,苏毅却是好了。

苏毅早就知道李春兰会询问,因此早就想好了理由。

“妈,大夫说可能是我身体内产生了抗体,才导致病情自愈的。”

“这急性脑炎还能自己好?”

李春兰头一次听说这急性脑炎能自愈,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儿子已经好了。

伸手摸了摸苏毅的头,李春兰也忘记了刚才的不快,眼中只有欣慰。

苏毅看着李春兰那疲惫却充满喜意的眼睛,心中不禁流过一丝暖流,见她的眼角还有一点泪痕,便伸手替李春兰擦了一下眼角,却发现她的鬓角多了几丝银白。

“妈,你有白头发了。”

苏毅有些自责,他知道是因为他的原因,李春兰着急上火,才导致白了头发。

李春兰却是毫不在意。

“妈都这么大岁数了,有几根白头发也正常。”

“妈,你才37,还很年轻。”

苏毅小心的撩起李春兰的头发,帮她拔掉那几根白丝。

李春兰很享受儿子的这种细心,她有些开心的说道:

“妈已经不年轻了,再过两年,你娶了媳妇,妈就要当奶奶了。”

“妈,我才十八,结婚还早着呢。”

苏毅有些咂舌,虽然这个时代的人结婚都早,可是他才十八岁,他可不想那么早就结婚,于是他转移的话题。

“对了妈,我打算明天就去轧钢厂报道,那咱们家就是双职工了。”

去轧钢厂报道,并不是苏毅的临时起意,而是刚刚全院大会时,他就想好的。

今天的事情让他觉得,必须要早点赚钱,这样家里的条件才能变得更好,以后遇见紧急的事情,才不会去四处求人。

李春兰听到苏毅要去上班,脸上的惊喜顿时转成了担忧之色。

“小毅,你这病刚好,要不养几天再去上班吧。”

“妈,我没事了,你看我身体好着呢。”

苏毅拍了拍自己的胸膛,一副耍宝的样子。

“而且医务室的工作又不累,你放心吧。”

“去报道也好,医务室里都是大夫,到时候再让他们帮你检查一下。”

李春兰想了一下也就同意了,在医务室里说不定比家里还要安全。

第二天一大早,苏毅早早的就起来了,在苏玉华和苏勇羡慕的眼光中,换上了一件崭新的海魂衫,一条藏蓝色的直筒裤子,还有一双白色的回力鞋。

这套衣服是李春兰为了庆祝苏毅毕业参加工作而专门买的。

说起来苏毅家里的条件也不算差,自从苏爸因工伤去世后,李春兰接替了苏爸的工作,七年的时间,她已经从一名学徒工升级成了一名二级纺织工人,一个月有着33.6的收入,养活他们一家四口自然是绰绰有余。

苏毅看着弟弟妹妹羡慕的眼神,走过去摸了摸他们的脑袋,出声安慰道:

“别着急,哥开始赚钱了,等过段时间,哥给你们每人买一双新鞋。”

“真的吗,谢谢哥!”

“太好了,我要有新鞋了。”

“行了,别给你哥添乱了,赶快来吃饭。”

恰在此时,李春兰的早饭也准备好了,便招呼他们过来吃饭。

苏毅带着弟弟妹妹来到了饭桌上,见饭桌上摆着一碗鸡蛋面,一盆玉米糊糊,还有一盆炖白菜。

李春兰见苏玉华和苏勇都直勾勾的盯着那碗鸡蛋面,心中不禁有些歉意。

“玉华,小勇,咱家这个月的细粮不多了,剩下的这点细粮给你哥补补身子,你们先吃玉米糊糊,等下个月,妈给你们包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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