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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全篇假千金娇气迷人,冷傲厂长宠疯了

霍北山 著

现代都市连载

主角周越深司念出自其他小说《假千金娇气迷人,冷傲厂长宠疯了》,作者“霍北山”大大的一部完结作品,纯净无弹窗版本非常适合追更,主要讲述的是:皱眉,她什么时候说过自己不做了?她之前只是请人代替自己上班而已,没说不做。而且就算是不做了,也需要本人过来辞职,上面批准。谁告诉她自己不做了?司念:“谁跟你说我不做了,我之前是找了人帮忙代班,但不代表我不干了。”“什么?!工作你不是转让都给那个林思思了吗?”傅芊芊满脸震惊,因为这件事她还没少憋屈呢,自己一个首长女儿,居......

主角:周越深司念   更新:2024-04-24 13: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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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周越深司念的现代都市小说《精品全篇假千金娇气迷人,冷傲厂长宠疯了》,由网络作家“霍北山”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主角周越深司念出自其他小说《假千金娇气迷人,冷傲厂长宠疯了》,作者“霍北山”大大的一部完结作品,纯净无弹窗版本非常适合追更,主要讲述的是:皱眉,她什么时候说过自己不做了?她之前只是请人代替自己上班而已,没说不做。而且就算是不做了,也需要本人过来辞职,上面批准。谁告诉她自己不做了?司念:“谁跟你说我不做了,我之前是找了人帮忙代班,但不代表我不干了。”“什么?!工作你不是转让都给那个林思思了吗?”傅芊芊满脸震惊,因为这件事她还没少憋屈呢,自己一个首长女儿,居......

《精品全篇假千金娇气迷人,冷傲厂长宠疯了》精彩片段


她的语气里满是幸灾乐祸。

司念仔细想了想原主记忆,总算是从角落疙瘩翻出了眼前之人的信息。

这人是原主那军官未婚夫的亲妹妹,傅芊芊。

年纪和她一样大,两人从小关系就不太好,原因也简单,因为同在一个家属院,原主长得漂亮又聪明,反之,这位首长的女儿却样样比不过,总是被人拿来和她对比。

时间一长,自然是相互看不顺眼了。

特别是原主成了她哥哥的未婚妻之后,就越发憋屈起来。

两人都只上了高中,原主是因为打算嫁入豪门结婚放弃了学习,而傅芊芊却只是单纯的不想读书。

当时招聘播音员的时候,好巧不巧两人都撞上了。

然而她被选上当播音主持人,傅芊芊却只能做后勤工作,那心里别提多憋屈。

平时就没少阴阳怪气,各种互掐。

还没入门就已经是仇人了。

这会儿好不容易得知司念并不是亲生的,还是乡下人,心里别提多爽快了。

司念没把对方放眼里,反正自己和她家已经没关系了,根本不需要和原主一样,为了嫁给军官未婚夫,各种忍让对方。

这会儿只是撇了她一眼,就转身走了。

被无视的傅芊芊:“?”

“你给我站住!”她噔噔噔的追了上去,挡在了司念跟前,怒瞪着她:“我问你话呢,你耳朵聋了?”

司念停住脚步,皱眉视线落到面前比自己还要矮半个头的少女身上。

那样从上而下的目光,让傅芊芊很是不爽,下意识就抬高了下巴。

她明明条件,家世各方面都比司念好。

可偏偏身高和容貌以及学习都比不上她!

特别是身高,就因为自己没有司念高,气质没她好, 所以单位选择了司念当主持人,没选择自己,原因竟是因为自己太矮了!

真是气死她了!

“你问我话我就要回答你吗?你以为你是谁?”

“我,我是.....”

傅芊芊被噎住了,脸涨得通红,恼怒道:“这可是我的单位,你已经不在这里工作了,凭什么来这里!”

司念皱眉,她什么时候说过自己不做了?

她之前只是请人代替自己上班而已,没说不做。

而且就算是不做了,也需要本人过来辞职,上面批准。

谁告诉她自己不做了?

司念:“谁跟你说我不做了,我之前是找了人帮忙代班,但不代表我不干了。”

“什么?!工作你不是转让都给那个林思思了吗?”傅芊芊满脸震惊,因为这件事她还没少憋屈呢,自己一个首长女儿,居然要给乡下来的女人打后手。

比司念在的时候还要憋屈!

而且她不认为那个林思思比自己好看!

“不对啊,我听你家里人说,你不是自愿把你的工作转让给了林思思吗?我还说你什么时候这么舍得了,搞半天你自己难道不知道?”

傅芊芊用看傻逼的眼神看她。

“林思思?”司念眯了眯眼,原主之前请来代班的是另一个播音员,因为可以拿双份工资,所以对方很乐意的就答应了,怎么莫名其妙就跑到了林思思头上去了。

傅芊芊一脸便秘的表情:“于晓干了一段时间,林思思就过来上班了,听说你已经走了,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回来了呢。”

当然她没告诉司念,她幸灾乐祸了好久。

只是听说那个林思思居然空降代替了司念的岗位之后,傅芊芊就笑不出来了。


司念瞧见又是这烦人的油腻男,眼底闪过反感。

但看他手中提着的东西,心想难道真的是周越深让他送的吗?

周越深怎么会看重这样的人?

司念有些不耐烦,但是她为了做这些东西,配料都准备好了。

这会儿走了过去,倒想看看,这人想干什么。

“放那里,你走吧。”司念在铁门内几步的距离停下,实在不想靠近这油腻男。

果然一听这话,李明军顿时黑了脸,阴阳怪气的道:“小嫂子这啥话啊,我大老远的给你送货过来,连门都不让进一下?也太过分了吧。”

司念:“我男人没给你工资吗?”

李明军愣了一下,随即沉着脸;“你什么意思?”

司念抱着双手:“既然给了你工资,你就是个搬货的工人,我让你放哪里,你放哪里就是了,怎么就过分了?”

李明军:“.....”

他的脸色阵青阵白的,所以说,司念从一开始就把他当做周家的工人了!

“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我虽然帮周家开车,但是我也不是什么工人,我是看在我大嫂的份儿上,才来帮忙的,对了,我家在城里,南城你知道吧?”

那可是他们这边最繁华的城市。

“所以呢?”司念不屑的扯了扯唇角:“你难道没收工资?”

李明军一噎。

“我最后说一次,放门口,速走,不然放狗。”

李明军气的不行,不甘心的道:“你就为了一个周越深这么赶我,你看他那么抠门,开了这么大的养殖场,都舍不得给你一点好东西,全都是这些残货,我还特意给你留了一块五花肉呢 !”

司念听到这话,想翻白眼。

“哦,你留我家的五花肉,我还得感谢你不成?滚不滚,不滚我放狗了。”

李明军脸色顿时一阵青一阵白的。

怒等她一眼,不情不愿的离开了。

司念也很不开心,这男人太影响心情了。

一次也就罢了,还有完没完了?

今儿个这件事,必须得跟周越深提。

这人挖墙脚都挖到家门口来了,他还在养殖场玛卡巴卡呢。

虽然心里很是厌烦,但司念还是没忘记自己的任务。

周越深给的东西很足,而且明显是仔细清洗过的,猪蹄的毛都被烧了,刮的很干净,不用她怎么处理。

猪大肠更是不用说了,司念再放一些料酒和醋反复搓洗,都没搓洗出什么脏东西,看来男人比她更清楚怎么清理干净。

不过司念还是用醋和面粉搓洗了一会儿之后,又用清水洗了几次。

洗干净放锅里焯煮,加入葱姜料酒去腥,直至肠子收缩、变色,随后捞出。

调味料是她提前就准备好的。

傻瓜都会做。

分别是姜、大葱、干红辣椒、大蒜、八角、桂皮、香叶等。

这些东西都比较好买。

等大肠焯水后,直接用酱油、生抽、盐、少许老抽、适量水倒入铁锅中,倒入清水,将料汁加热。

随即将处理好的大肠入料汁中,稍微混合一下,水没过大肠,然后开火熬炖,使得料汁彻底吸入大肠入味。

剩下的时间,司念将筒骨清洗干净。

筒骨上的肉很筋都很多,要炖很长的时间。

特别是筒骨里面的骨髓,炖熟之后,稍微一吸,便能吸出醇香的骨髓汤汁。

别提多美味了。

营养价值也特别高!

时间转瞬过去,猪大肠也差不多卤好了,打开锅盖就是扑鼻的酱香味,一点腥味都没有,每一条大肠都变成了酱红色。

司念切了一小块放嘴里,口感醇厚,咸香入味,越吃越有嚼劲。即使是那卤水也是香气诱人,用来卤了猪耳朵猪蹄也是很好吃的。


毕竟这年轻漂亮的姑娘,小小年纪就嫁给自己一个二婚老男人不说,还要帮他带孩子。

别说她原本还是千金小姐,即便是农村的,背地里也难免会被人说闲话。

“不会,放心吧,我只是去办一点事。”

司念摇头道。

周越深没说什么。

**

第二天天微微亮,司念便醒来了。

没有夜生活的年代,即便是她这个熬夜狂魔也遭不住,一大早就睡了。

她起身拉开窗帘,外面能听到外面‘巨巨巨’的叫声。

微风拂面,清爽的空气叫她那丁点的睡意瞬间消散了。

司念伸了个懒腰,走下楼,就见厨房的灯开着,应该是两个孩子自己起床做饭吃了。

虽然自己答应照顾孩子,但不可能像是一个保姆一样,事事俱全。

孩子也不小了,农村的孩子成熟的早,自己也要学会做饭。

这年代重男轻女的思想太夸张,农村再怎么穷,也不会让男人进厨房,女孩子倒是从小就得学各种各样缝补工作,做饭等等.....

生怕以后嫁女儿不会做饭,被婆家嘲笑。

然而再往后发展三十年,厨艺却成了男人最好的滤镜。

有一手好厨艺,还会做家务的男人,谁不喜欢呢?

司念心想,得把小老大这讨厌女孩子的想法给改变了。

坏女人是有,但好的也不在少数。

总不能因此就否认了所有人吧。

看到她下楼,周越寒有些不自在,低下头看自己的脚趾头。

司念也不在意,走进了厨房,看到周越东小小一只站在大锅前面煮着什么。

她凑过头去看,却见是两个红薯。

不免皱了皱眉,“你就做了这么一点东西?”

两个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本来中午就不回来,这年头的农村学校更是没有食堂。他吃这么个干巴巴的红薯,就要熬到下午去了。

难怪瘦成猴子似的。

十岁的孩子了,还没人家七八岁的看着高。

她又想起了文中对小老大的描写,“周越东最是崇拜父亲周越深的强壮和高大,偏自己却瘦弱无力,因为年少的原因,再也长不高,身体白弱,最终只能从事科研工作,离他心之所向越发遥远......”

他作为老大,有什么好的都往弟弟和妹妹嘴里塞,自己总是饿着。

年纪轻轻就一身病不说,心理也扭曲了。

弟弟身高一米八,成了他想要的模样,但弟弟叛逆那些年,却觉得他们变成这样,就是因为养父因为工作忙碌的不作为,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你,你也要吃吗?”周越东面对她有些无所适从,害怕自己哪里做错了,怕因此惹她生气:“那我再放两个。”

到底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孩子,就算是心里讨厌女人,但惧怕占的还是更多。

周越东长得也很俊气,五官十分突显,眼睛和瑶瑶的一样,很大,眉眼要锋利一些,只是这会儿两条眉毛塌着,像是一只被抛弃的小狗,无助又可怜。

司念叹了口气:“这个这样不好吃,来我教你弄吧。”

司念看了看灶火,从角落捡了几个个头大的红薯丢了进去。

锅里的已经快好了,她夹了出来:“帮我把皮剥了,然后放碗里面捣碎。”

周越东有些慌乱,差点碗筷都拿不稳,小心翼翼的看她脸色,见她没有注意到自己,才小脸通红的去剥红薯。

司念虽然没看他,但听动静也是听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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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父和林母刚走到自家门口,就看到了家门口站着不少村民。

大家都在议论纷纷的说着彩礼的事情。

显然,就这么会儿的时间,林思思来到林家的事情,都被传遍了。

也是,收了人家三千块钱的彩礼,却没有把女儿嫁过去,彩礼也没退回去还对外说什么被偷了,大家当然不相信了。

这会儿看到林思思总算找上门来了,之前羡慕嫉妒林家的人也是痛快。

“谁说林老二家的人老实的,瞧瞧这会儿还不是见钱眼开了,还以为人家周同志不过来,就可以拿着这笔钱逍遥法外了,现在好了吧,人家上门来了,看他们怎么办!”

“可不是,周同志以前可是当兵的,能让他们占这种便宜不成?”

周围指指点点的声音,让林家夫妻涨红了脸,一句话也不敢说,匆匆的进了屋子。

瞧着他们这样子,大家更觉得是林家心虚了。

越发肯定这件事是偷藏了这三千块钱。

不说农村人在城里会被人瞧不起,在农村,也照样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有钱的瞧不起穷的。

显然林家就是这一类。

但之前大家都不算过分,只是背地里说说罢了。

这么明目张胆的骂,还是不敢的。

谁也不想看到,村里一直日子过的最不好的林家,因为傍上了林思思这个厂长,而翻身把歌唱。

司念也总算是看清了原身的父母。

比她想象中的要老许多,按道理说,两人应该是和司家父母差不多一个年纪的,四十多岁的样子,然而两人看起来却像是五十多岁的。

头发半白不说,满脸皱纹,浑身上下都充满了艰辛生活的痕迹。

男人其实不矮,但生活的重担将他压的抬不起头,佝偻的背和跛脚,让他看起来更像是个老年人。

女人虽然好一些,但也是十分瘦弱,一副摧残的不成样子的模样。

但细看眉眼中确实是和原主十分相似,想必对方年轻时候也是一方美人。

司念叹了口气,虽然她不太会看人面相,但这两人光是从那模样看来,就是那种十分老实本分的人。

这三千块钱,应当是真的被偷走了。

但这件事,司念却觉得不应该就这么简单。

“周同志,您来了,我们对不起你啊。”两人佝偻的走到林思思面前,一脸卑微的模样。

林思思忙起身,拉住了两人几乎要跪下的身子,声音沉重:“林叔,林婶你们这是要干什么?”

“那笔钱,那笔钱我们不是不还你,现在家里实在是拿不出这么多钱.....”林父愧疚的道。

“我们不求你原谅,只求你给我们一点时间,我们一定会把这笔钱还给你的。”

林思思轻叹口气,“林叔,林婶,我来不是为了彩礼这件事。”

“什么?”两人一下愣住,对视一眼了,满目不可置信。

这会儿他们才注意到,林思思放在一旁的一大背篓的猪肉大米等各种好东西。

他的身边还站着一个俏生生的少女。

看到司念的瞬间,两人似乎都怔了一下,随即猛地瞪大眼睛。

虽然他们没见过自己的亲生女儿,但是有时候血缘就是那么的奇妙。

这一瞬间,两人几乎可以肯定眼前这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便是他们真正的亲生女儿!司念!

那个他们三次进城,却没能见到的孩子!

司念主动开口道:“爸妈,我应该要这样叫你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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