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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都市连载
最具实力派作家“兔紫月上”又一新作《重生后,她和阴鸷大佬共谋天下》,受到广大书友的一致好评,该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是康睿秦莲秀,小说简介:他的妻子、他的命运被另一个人恶意偷走,他却因为对方抢占先机,无能为力!康睿衣袍一掀!直接去找林清远!宋初语是他的妻!林清远对别人的妻子下的去口!……工部大门十分简朴,几根木头搭建的府衙大门,屹立百年还没有倒塌,只是左边的柱子防水涂层被削了一块,长着几朵瘦弱的蘑菇。“您找我们林大人?不巧,今天很多人想找我们林大人都说是林令史老乡,......
主角:康睿秦莲秀 更新:2024-04-27 2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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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客楼,雅间内。
宋初语不好奇,有人好奇。
坐在她旁边的两位贵女打开窗,好奇的探出头:“好像有人高中了?”
“竟然中了状元!”
“郡主,你快看啊。”
宋初语慢慢捡起掉落在脚边的手帕,悠悠然放在膝上。
外面已经锣鼓震天、闹成一片。
“恭喜掌柜的慧眼如炬!”
“敬客楼要改成状元楼了!”
掌柜的笑的格外畅快:“当初我看康学子便卓尔不凡,有一种文曲星的贵气,果然中了!”
上京城沉寂六年后,第一场科举考试的状元,怎么不值得恭喜。
康睿站在人群中,克制不失节气的回礼,端方沉稳。
兵部尚书之女江筝,不自觉的抓住宋初语的手:“郡主,状元郎长的真好看。”
宋初语笑着给自己斟杯茶:“好看就好。”他当然好看,未曾被岁月染色的年岁,才能与孤傲并重,也曾迷过她的眼。
江筝嗔她一眼:“郡主都没看就敷衍我。”又巴巴看向窗外,突然惊呼一声:“啊!小心。”
来了。
刘雅风同时惊呼出声,继而,松口气,举止雍容大方:“幸好没事。”
江筝惊疑不定,转过头,拍拍胸口:“好惊险,要不是状元郎小女孩就危险了,状元郎人真好,就差一点,小孩就受伤了。”
刘雅风羞涩的点点头:“是啊,状元人很好。”
宋初语笑笑,她们把事情想简单了。
从捷报传来那一刻,他的仕途就开始了。
他今日的所作所为,即便一开始是无心之举,后来将小姑娘交到她父母手里,更多的是为前程考虑。上京城的门客派系、繁杂万千,考察品性的不在少数。
“状元郎看着年岁似乎不大?”刘雅风声音很小。
宋初语的视线从她身上略过,又漫不经心的移开。
刘雅风脸颊通红:“我不是那个意思……”
江筝没心没肺的点头:“我看着年龄也不大,郡主,我听到他们说状元郎叫康睿,我哥哥好像买过他一幅画,郡主,你说——我哥哥是不是很有眼光?”说完,意有所指的眨眨眼。
宋初语仿佛没看懂她的意思,她不可能和江家联姻:“是,最有眼光。”
“我家好像也有一副……”刘雅风声音更小了。
宋初语将斟好的茶推到刘姐姐面前,情窦初开,多么熟悉,只是明年初,秦莲秀就会带着孩子找过来。
宋初语可不觉得对方是省油的灯,刘姐姐未必是她的对手。
不过,也许自己杞人忧天也说不定,这次没有自己‘逼婚’,秦莲秀或许根本不用委屈自己。
庄嬷嬷掀开帘子,看到郡主松口气:“奴婢见过郡主,见过两位小姐,郡主,府里的马车到了。”
宋初语起身。
丫头、仆妇立即收拾郡主的东西。
宋初语缓缓颔首:“我先走一步。”
所有人起身:“恭送郡主。”
……
敬客楼外停了一行华丽的马车。
御林军开路,所有闲杂人等禁行,压迫感十足。
最中间的华丽马车上缀着安国公府的标致,四匹脚踏白雪的棕色骏马并驾齐驱,单是一匹拎出来,已是上京六品官员一年的俸禄,更何况有四匹同列。
庄嬷嬷恭敬的掀开车帘:“郡主,可是要回府。”
“去长亭街。”
“是。”
车架缓缓驶离,行人才渐渐又行到中间。
……
脏乱的城西区,林清远压住涌到胸口的腥甜,将人高马大的男人按进粪坑里,嘴角轻蔑上扬:“清醒了!”
屠户奋力挣扎:“唔,唔……”
妇人打扮的少女怔怔的看到这一幕,脸上的淤青触目惊心:“林哥哥…… ”她没想到,时隔多年,她能再见到他,不远万里救她与水火,如果当初……
“要活的还是死的。”林清远仿佛在说事不关己的话,消瘦的手掌紧紧压着男人的脖子,随时能折断。
大汉挣扎的更加用力。
少女软软的倒在地上:“但凭……林哥哥做主。”
咔嚓!
惨叫声戛然而止。
……
林清远知道自己是臭水沟的老鼠,却有点不认命的执拗。
小时候,别人掏粪,他钻学堂狗洞。
别人耕地,他在沙子里写字。
人人笑他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他也笑自己贱命一条却想逆天。
可他不敢停下来,下毒、暗杀,想他死的人太多,他要带着母亲走出来,就不能停下来!
林清远转着手里的折扇,身形修长,身体却没个正行的靠在博古架上。
一身粗布短衫,一看就买不起这里的东西,语气却丝毫不见窘迫:“这把折扇也太贵了,你便宜点卖给我,当结一个善缘。”
跟你结什么善缘!掌柜的被吵的头疼:“五百文,一文不能少。”这年轻人,每天都来,雷打不动,他文房楼就没卖过这么便宜的东西,若不是年轻人看起来不像脑子有问题,早打出去了。
林清远陪着笑:“这样,三百八十文,我二话不说,直接拿走。”
“你直接把我拿走得了!走,走,别捣乱!”
女子的声音缓缓响起:“掌柜的,三百八十文给他吧。”
林清远回头,透过博古架的缝隙,看到了站在门口的女子,一袭雪云纱的长裙,襦裙上金线环绕,走动间熠熠生辉,手腕上的掐丝手镯雕刻精美,巧夺天工。
粉白的脸颊如上好凝脂白玉,眼睛比明月耳裆还要好看。
林清远愣了一下,满室的珍宝成精,都衬不起她一丝容貌。
林清远移开目光。
掌柜的早已恭敬的上前:“小的见过安国郡主,安国郡主福寿康泽,平——”
“我要的东西准备好了吗?”
“回郡主 ,好了好了,郡主楼上请。”
宋初语上楼,自始至终没往少年站的地方看一眼。
林清远脸上的笑容已经收起,手里的折扇放回博古架上,神色悠悠,他虽不觉得自己多出众,可也没有透明到不值得多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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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照在破庙折断的木梁上,鸟鸣虫醒。
林清远睁开眼,梦里一双素手,捏着折扇,挑起他的衣襟,‘你配吗?’
配吗?
林清远从房梁上跳下来,清水糊在脸上,让自己清醒清醒。
距离他太远,梦一下都奢侈,远不是他该想的问题。
庙门吱呀打开。
一个穿的比林清远还破烂的小孩,仰着头站在他面前:“你该结钱了,一百个铜板,快点!”
林清远看他一眼,毛巾扔在竹竿上:“说好一个月一结,你干够一个月了吗?七十文。”
“今天是月底,而且,是我没来吗,是我没找到你。”
“书童有不认字的吗,七十五文,不能再多。”
小蚊子瞪这抠搜的傻X一眼,穷的都住破庙了,还想请认字的书童,自己肯哄着他玩他就该谢天谢地,住在城西的,谁会读书:“七十五文,不能少了!你真给?”
“看不起谁。”林清远从摞满补丁的袖子里掏出更破的钱袋:“等着。”
小乞丐不敢置信,这个傻子真给他铜板,七十五文整整齐齐。
“愣着干什么,收拾铺盖去。”
“好嘞,老爷,您瞧好吧。”
林清远转身看着破庙大门,想起停在长亭街上的华丽车驾,确实痴心妄想,事情办完了,他该离开了。
阳光照在屋顶上,又觉得,临走前,他未必不能参加一次秋霜宴。
她会去吧。
……
曹昭不想带着林清远去:“那是什么地方,长公主的别苑。”
“你有没有请柬?”
怎么就不懂:“有,可我去了也是个添头,林兄,你知道秋霜宴去的都是什么人吧。”
“你哪来那么多话,小厮的位置给我空出来。”
曹昭想哭:“林兄,你不是去看郡主的吧?”
“我去看看你以后的对手,总不能当一辈子县令。”
曹昭立即来劲了:“你重点看谁,觉得谁能下手!”他兄弟果然没令他失望。
“再说吧。”
“你看我们要不要拉个人下水,听说秋霜宴是长公主奉太后之命给安国郡主相看夫婿,去的都是上京城有头有脸的世家,总有几个合适的纨绔子弟跟咱们混吧。”
林清远看他一眼。
曹昭肯定点头:“将军府家的长子,侯府的世子都是章台走马的好手。”
“是吗?”以她的年龄,确实该议亲了。
“当然,都喝过酒,别说,秋霜宴那排场,皇上选妃不过如此了。”
林清远蹙眉:“谨慎点,小心祸从口出。”
曹昭立即闭嘴。
……
安国公府内。
微蕊掀开玉帘,便见一双纤细的手慢慢离开水面,指尖一弹,泉水与花瓣跌回水中,水珠从指尖滴落,白脂如玉,一时怔愣。
宋初语看她一眼。
微蕊立即回神,暗恼自己不争气:“郡主,奴婢打听清楚了。”
宋初语接过毛巾:“都下去吧。”
“是。”
微蕊上前,捧过郡主的手,虔诚擦拭:“郡主,那日文房斋出现的人叫林清远,是外乡人。”
宋初语愣了一下,莞尔,真的是他。
……
“小厮的衣服这么难看?”
曹昭无语:“已经很好了,你看你以前穿的什么?”
“凑合吧。”
“你还凑合,你上一件都是补丁。”
……
枫叶如火,铺满了京郊别路。
银杏漫黄,似灿灿锦绣前程。
天还没亮,长公主府别苑外已车水马龙。
迎来送往的管家仆妇络绎不绝。
曹昭坐在马车上,忍不住整理下衣冠,他现在也是半个官场人,要脸:“进去了跟紧我,别走丢了。”
林清远放下窗帘,不愧是京郊东山,此地别苑林立,世家庄园一座连着一座,果然穷奢极侈名不虚传。
马车停下。
曹昭深吸一口气,有点紧张,他第一次参加这种聚会,怎么能不紧张,平时都是和二世祖们狎戏:“你看我发髻歪了没有?”
林清远直接扶他下车。
“身份,身份。”
别苑外场地广阔,正院大门全部打开,可容纳八辆马车同时出入,六头石狮子威风凛凛,庄严肃穆,来往的人群,环珮绫罗,富贵荣华。
不见枯骨、残垣。
“曹昭兄?”
“沈兄。”曹昭挺起胸,以前沈厚山哪里肯搭理他,现在也称兄道弟了。
“一起?”
“沈兄请。”
“听说曹兄已经定了去处?”
“小地方,沈兄呢?”
“我爹让我在翰林院待几年再看,你知道新科状元吗?他定了,也是翰林院。”
林清远不意外,翰林院是个好去处,只是现在摄政的是皇太后。
“他来了没有?”曹昭还没见过状元:“听说他出身不太好?”
沈厚山压低声音:“传喜的人去时,状元还在酒楼打下手。”
“那出身是真一般。”曹昭说完,想到自己旁边出身更一般,却闹的科举鸡犬不宁的人,立即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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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后久久未语。
康睿跪在下面久久未动。
最终,太后叹口气:“让你父亲将男孩子带进宫给哀家看看。”
康睿瞬间抬头,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不是因为婚事有着落,而是姑姑愿意给她做主的机会:“谢谢姑母。”
“你喜欢他?
康睿摇摇头,她才见过对方几次:“侄女觉得,他是侄女该伸手去碰的人,侄女就想去尝试。”
太后感慨的点点头:“初语,你长大了。”
“是姑姑给了初语胡言乱语的机会。”
……
康睿已经很多年没住的如此简陋过,一个院子七间房,住了六户人家,稍微有个动静听的一清二楚。
从门到挡风墙的距离,仅是一个过道,没有雕刻花纹,更不要提戏水莲鱼。
跟郡主府,偌大的隔断和配有门房小院垂花墙比,算了,没有可比性。
他的房间靠近厨房,每天到了饭点都能闻到乱七八糟的气味,厨房屋檐挡住了他房间大半的阳光,阴天下雨还有些潮湿发霉。
康睿忍着脾气,将未干的衣服晾出来。
他倒是想买一个小厮伺候起居,但京城有学问的小厮都要十两银子以上,耗去他半年俸禄,以他目前的条件,根本买不起。
“康编修,康编修!”老妇浑厚的声音在院子里响起:“有要修补的衣服吗!老妇只收两文钱!”
康睿闻言嘴角僵硬,不通规矩的东西!大户人家的粗使婆子也不会如此不懂规矩。
“李婶,是李婶吗?你等一等,我家有!”
“好咧,可要记得以后给我李婶做,比周婆子便宜,我保证件数多了以后更便宜。”
“好的李婶。”
“康编修没在家吗?”
“应该吧,没见出来。”
“状元就是不一样,听说都去参加长公主举办的秋霜宴了。”
“可不是,我家那口子说,状元前程比他好,说不定没半年就不住我们院子了。”
“那敢情好,我走了,有活记得找我,我手艺没得说。”
康睿只觉得头疼,这个院子每天喊浆洗衣服的、打扇坠的,像菜市场一样热闹。
可即便这样一个院子,已经是他入住翰林后,能分到的最好级别。
以前当职时常听同僚说,不好将家眷接到上京城,住不开,他还觉得是同僚图喝酒清静,方便有如意的人在身边伺候。
如今再看,这样的住房条件,不上京也罢。
以后,是该好好改善一下官员的住所,至少不能什么人都进院子里吆喝。
……
康睿去了别苑,她觉得确实要问一下秦莲秀的意见。
万一他不同意,她也不会为难。
“他身体怎么样了?”
微蕊快哭了,郡主终于来了,她是郡主的贴身侍女却要伺候一个下人,这个人还不配合,想想她都觉得委屈,可当着郡主的面丝毫不敢表露出来:“回郡主,他好多了,大夫说,除了有些体虚需要好好调养外,其他已并无大碍。”
康睿往里的脚步顿住:“只是有些体虚?”她记得上辈子太医回来时说,秦莲秀身体亏损严重,慢毒深入五脏六腑,药食难医,现在只是有些体虚?
郡主不满意?想有点别的:“回郡主,确实只是体虚。”
康睿纳罕,如果不是确定大考前出了事,曹昭她有映像,她都要怀疑认错了人。
也就是说,现在的他身体除了有些小毛病根本没有大问题,是后来,他才病入膏肓?
何人如此丧心病狂!“知道了,你照顾病人有功,去庄嬷嬷那领赏。”
“多谢郡主。”
康睿进来时,秦莲秀已经收拾整齐。
少女如一束盛开的百合,在丫鬟的护拥下走进来,清幽高贵。
他是沙土,实不该出现在这里:“草民参见郡主,多谢郡主救命之恩,草民不胜感激。”秦莲秀避开她的目光,如果可以,他希望从今以后两不相遇,她当然无需记住,也不会记住对她来说微不足道的一天,他也不会提起今日传奇。
相比于两不相交,他更不想曾经触手可及过。
康睿声音疲惫:“下去吧。”
秦莲秀要动。
“不是说你。”
秦莲秀抬头,随即站定,神色间看不出任何异样,态度不卑不亢,背脊孤傲,心里翻江倒海,不懂她眼睛为何红肿,哭过?为何?
康睿坐下来,开门见山:“请问你可有婚配?”
秦莲秀没听清,或者说,这不是对方该问的问题。
康睿自然知道他没有,上辈子,他没有成婚,至于身边有没有女人,也不重要 ,一点爱好而已,他爱好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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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远将他的头请回去:“你吹干了?”有功夫凑热闹。康睿如果没两把刷子能从那么多人中脱颖而出?
只是,他在诗词上的造诣似乎精进了不少。
蒋世子挑衅的看向燕世子:“不知燕公子是准备了诗还是画?”
“不劳蒋世子操心。”
“我是不操心,毕竟该操心的是康学士,不知道一会怎么把花王搬回去。”
周围一片笑声。
康睿慢慢放下笔,对四周的一切没什么感觉,高位坐久了,已经不习惯这样的热闹。
他记得,他是在去护国寺的路上,那段时间因为国务繁忙,很久没有去见安安,他连夜套了马车去见她。
睁开眼时,却被簇拥着告知中了状元。
简直荒谬,他的一生坦荡没有遗憾,亦不思少年。
可说到遗憾,康睿有一个,安安。
他那位老了老了跟他闹脾气的娘子。
虽然他实在无法沟通,但既然她介意,有些事,这辈子她永远不用知道了。
想到自家让人头疼的娘子,康睿又好气又想笑,一个秦莲秀而已,就闹的不可开交,当真是越活越回去。
谁家一大把年纪的当家主母像她一样,为个女人跟自家老爷闹成这样,就她被纵的无法无天。
尤其安安出家的那天,他气的头昏脑胀,险些吐血。
他待她哪点不好,何曾负过她,她闹脾气打杀了秦莲秀身边的管事嬷嬷,他说什么了!
结果,她丝毫不见他的真心!
康睿有时候真气她!
知道自己重生后,怄气的想着干脆不娶她,看谁还受得了她的脾气,谁家能这么纵着她的性子。
康睿想着想着便气的发笑,算了,始终是自己的娘子,虽然脾气大、又娇气,可最得他心,以后多教一教,好好开解,总会好的。
康睿将风筝放好,想着她应该没有来,她最讨厌参加这些宴会。
康睿脸色多了抹温柔,若知道他写诗给其她女子看,又要闹了。
……
“哎呀,这个风筝上的字好丑。”
宋初语刚要看一眼。
一支风筝慢悠悠的落在她脚边,上面的诗,再熟悉不过。
零落己身不枯荣……
宋初语立即撇开头,收回脚,沾一下都恶心。
刘雅风走过来,弯下腰,捡起风筝:“咦?”显然认出来了,慌忙看眼郡主。
宋初语已向江筝走去:“怎么个丑法?”上京城有不少康睿的诗稿,刘雅风能认出并不稀奇。
江筝将风筝扔下,简直一言难尽:“太丑了。”
宋初语看到狗爬一样的字,纵然做好了心理准备,也忍不住唇角抽搐,这是字?
“他画幅画也比写首诗强吧。”
宋初语点头,刚想吐槽两句,想到什么亲自弯下腰,捡起落在地上的风筝。
敛香入枝骨,
风魄不慕春。
杀尽万千色,
独尊一支魂。
“郡主,快扔了,你也不怕脏了手。”
宋初语的视线还在这首诗上,神色温柔,想不到他还参加过秋霜宴,上京城的贵胄真应该庆幸,这时候的他羽翼未丰,尚不曾兴风作浪:“诗还是可以的。”
“啊?”江筝忍着眼瞎的风险,辨认一遍:“敛香入枝骨……独尊,桂花和芙蓉也很好啊,怎么能说独尊呢?”
“或许,只是他的所想呢。”
“那我不那么想,我就觉得不好。”
“你当然可以那么觉得。”宋初语转身,拿过侍女手中的绢花,折断了绢花上自己的印记,将花别在风筝上。
曹昭写的吧,应该就是那个文笔不通的小县令。
现在想来,恐怕不是曹昭选择了林清远,而是林清远在上京城选中了曹昭,然后借助他父亲在上京城的身份,最快在地方打通局面。
若是林清远自己入仕,以他的身份,无论想在上京城立足,还是在地方上实行他的政策,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以他的身体条件他耗不起。
江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做什么?”
“嘘。”宋初语将风筝妥帖放好。写字的人是幸运的,让他父亲本做到头的官职,因为某个人一升再升,更不要提他本人了,曾经看不起他的人,后来谁又敢在他面前大声说话。
江筝跺跺脚,郡主不提醒,她也不会说出去,太丢人了,这样的字根本配不上郡主的绢花。
宋初语不那么觉得,只是林清远未必想出这个风头,所以她折了印记,否则他来过上京的事就瞒不住了:“我们去那边看看。”
赶紧走,免得让人看见。
宋初语再绕回来时,发现她的绢花旁别了另一支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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