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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道交换所畅销巨著

第一嫌疑人 著

现代都市连载

悬疑惊悚《六道交换所》震撼来袭,此文是作者“第一嫌疑人”的精编之作,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袁丽丽谢秋,小说中具体讲述了:我没说话,第一次,我觉得哽咽。“小伙子,没事儿,要是不成你说。我知道,我一个老头子恐怕没几年命,没什么赚头。要是这生意你们觉得亏,不做也成。没事的阿,别放在心上。今儿见了这么像我胞弟的人,我挺知足。也谢谢你这个小伙子陪着我,听我唠叨。好了,那我走了。”我取了笔,喊了老爷子一声。“不,这生意我们做。老爷子,你把手伸出来吧。”就这样我取走......

主角:袁丽丽谢秋   更新:2024-01-25 0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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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袁丽丽谢秋的现代都市小说《六道交换所畅销巨著》,由网络作家“第一嫌疑人”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悬疑惊悚《六道交换所》震撼来袭,此文是作者“第一嫌疑人”的精编之作,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袁丽丽谢秋,小说中具体讲述了:我没说话,第一次,我觉得哽咽。“小伙子,没事儿,要是不成你说。我知道,我一个老头子恐怕没几年命,没什么赚头。要是这生意你们觉得亏,不做也成。没事的阿,别放在心上。今儿见了这么像我胞弟的人,我挺知足。也谢谢你这个小伙子陪着我,听我唠叨。好了,那我走了。”我取了笔,喊了老爷子一声。“不,这生意我们做。老爷子,你把手伸出来吧。”就这样我取走......

《六道交换所畅销巨著》精彩片段


最终,阿敏的消息通过小元传到了我的耳朵。

阿敏炼化妖丹是强行为之,虽修为大增,但本元受损。又在人界突破禁锢,化妖行凶。报了仇,可也丢了命。

小元说阿敏走的很平静。

那之后好几天,小元都不知所踪。我以为她厌烦了交换所,离开了。可一周后,她又重新回到了这里。

我和古叔谁都没开口问,就像以前一样,不做任何改变。

“谢秋,我的小鱼干快没了,你帮我买。”

我掏出手机,翻了好几家店,元大小姐都不满意。最后她在这三十来度的大热天,硬是把我拉出了门。她一路拽着我,去了一家宠物店。苍天可鉴,一个赤足猫耳美少女可引起的骚乱有多大。更可怕的是,这位美少女双手扒着玻璃,流了一地的口水成功将玻璃柜里的小仓鼠吓到原地自闭。在店员相对较温和的劝阻之下,我把小元丢到了门外。

小鱼干是小包装塑封袋,刚买到手还不到半个小时,就被元大小姐吃掉了不少。顶着被抓成棋盘格的危险,我将小鱼干放到了双肩背包里,护在胸前。她带我到了一个地下车库,里面没有灯黑漆漆的,刚走进去没几步就闻到了一股垃圾房一样的味道。这个味道混合说不清的元素,难闻得让人窒息。小元像是感觉不出来,拉着我就一直往里走。走过斜坡,终于到了较为平坦的地面。这里有一个晃悠悠的白炽灯,门卫室里坐着一个六十来岁的老爷子。

“你们,什么事啊?”

我一愣,倒是小元熟门熟路。

“爷爷,我们来喂猫。”

“哦哦……好好,去吧,里头呢。拿个手电吧,里头怪黑的。”

老爷子给的手电都是旧的,灯珠闪烁不定,勉强能用。往里走了一会儿,在一个停车位的角落,我看见了一群猫。黑的、白的、花色的,什么颜色都有,它们的眼睛在黑暗里发出了光。小元从我怀里抢过背包,将小鱼干通通撕开,倒在了地上。那些猫小心翼翼的靠了过来,围在我们身边。我伸了手,摸了摸其中一只花色的小猫。它很瘦,瘦的皮包骨。它的毛有一块没一块的,一只眼睛上附着了一层白白的膜。它一点也没害怕,冲我叫了两声不停的舔着我的手。

小元蹲在一边,嘴里叼着根鱼干。半天了,也没吃下去。

“这就是阿敏的庇护所,这就是她所谓的家。”

我一愣,随即心里一阵难过。这个闷热、潮湿,充斥着臭味的车库,居然就是阿敏的家吗?

小元从角落里拿出一个黑不溜秋的垫子,这个垫子是七八块棉布拼凑出来的,有些地方破了,灰黑色的棉花也跑了出来。

“这是阿敏最喜欢的垫子,是那个老奶奶给她做的。”

小元又哼起了一支儿歌。

“好宝宝,乖宝宝,睡觉觉,盖肚肚,一觉睡到大天亮。”

我抱着那只小猫,鼻子有点酸。

小元忽然问了我一句。

“你说它们为什么活的这么苦?”

我答不出,也答不了。我知道阿敏的事让她心情很差,可这……谁也没有办法。

回到交换所,古叔浑身抖成了筛子,躲在角落里。见我回来,赶紧一把拽住我。

“小谢啊,有麻烦了。”

古叔一直很稳重,极少有这样慌乱的时候。他跟我低头耳语了几句,我顿时一个脑袋两个大。古叔的身子是纸扎的,因为古叔不记得自己的前世今生,更不记得自己的样貌。所以每一次,都是照着别人的脸来给他捏。可这次,却凑巧了。这脸的正主出现在了交换所,你可以想象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见面有多激动。

对方是个七十二岁的老爷子,一见古叔就把他认成了失散多年的双胞胎弟弟,还要拉着古叔回老家去祭拜先祖,那感动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别看人是个七十二岁的老人,可手劲儿不小,把古叔的手腕都给扯破了。古叔怕他看见里头的竹蔑和纸,只好躲在角落里,苦等我们回来。

小元本就是夜班,出去逛了一上午,见了这情况窜上楼就睡觉去了。古叔任重而道远,拍了拍我的肩,也躲回屋子去了。就留下我,一个人苦大仇深的面对这个老爷子。

“诶?诶?!他怎么走了呀,诶!诶!你别走啊,你别走呀!小伙子,小伙子你让我上去,你让我上去。哎呀,你别拦着我啊,那是我胞弟。你不信你看看我,你好好看看我,我俩长得一模一样的!”

好半天,才把这个误会说明白。老爷子还有几分不相信,一脸怀疑的看着我。

“真的?他真不是我胞弟?小伙子,你可不能因为我老你就忽悠我。天底下怎么能有长得这么像的……真不是?”

“大爷,您坐,真不是。那是古叔,是我们铺子里的老员工。你看,你姓李,他姓古。他在我们这儿都好几十年了,真不是您胞弟。”

“诶……也是,我那胞弟上战场才十七岁,一去就没了音讯……怕是…怕是早就不在了…我就是……我就是挺想他的。”

老人叫李春根,他胞弟叫李春发,兄弟俩都是春天里生的,前后差了一分多钟。老人家这次来,倒不是为了失踪多年的胞弟。

我给老人家泡了一杯大红袍,又多拿了几包茶叶给他,全当是借用他脸的赔礼。

老爷子是个老实人,觉得自己又没做什么,还添了乱,不好意思要。我趁着他不注意,将这茶叶偷偷塞进了他的小包里。

“老爷子,你今儿来……”

老爷子咳嗽了一声,挠了挠头,似是不太好意思。

“我……我想跟你们换点东西。”

老爷子话一出口,我倒水的手就顿了顿。

“想换什么?”

老爷子从随身衣兜里拿了张照片出来,上头是个花白头发,慈眉善目的老奶奶。老奶奶穿着白色的麻布连衣裙,头上还夹着一个发卡。

“这是我老伴儿,漂亮吧。我可没跟你瞎吹,我老伴儿是那会知青里头最漂亮的姑娘。她爹原来是个官,后来被人打死了。可惜了,她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嫁给了我。我这个傻小子文不成武不就,一穷二白的,没本事也没法子给她个城市户口。后来她一个人在农村带大了我两个儿子,一个人过了十来年的苦日子。她一句话都没有埋怨过我,还一直跟我说都会好的。我好不容易攒够了钱,把她接到城里,我又被批斗了。一天天只有她一个人带两个孩子,又给人洗衣服做饭,晚上还要给别人浆洗缝补。后来,我被关进去了。她就想法子当了纺织厂的女工,三班倒为家里赚钱。吃不好,穿不暖,每次来看我,都瘦得不成人样。可她一次也没当我面哭过,一次也没喊过苦。”

老爷子喝了口茶,不好意思的抹了抹眼睛,嗓子也有点哑了。

“小伙子,你是不知道那个纺织厂啊。那里头的声音,你就算是耳朵里塞着棉花也一清二楚的。在里头大吼一声,可能都听不见。厂子任务重,女人当男人用。我老伴儿啊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啊……整整做了二十年,她的耳朵就背了。说话要是离的远了,根本听不见。她整日里跟我说,脑子里有东西,嗡嗡的响。我没当回事,以为她那是耳鸣。谁知道……谁知道那是脑子有个瘤啊。”

老大爷终于忍不住,哭出了声。

“你说好日子才开始,儿子们也孝顺,她怎么就不行了呢…医生说了,往好了看,也就一年的活头。我想啊,以前我没顾得上她,她最后的日子我得陪着啊。我听人说了,你这儿可以换东西。我一老头子身上也没什么值钱的,我算算,我应该也活不久了。我想跟你商量个事,我拿我剩下的命,换我老伴儿一年,成不成啊?”

我的鼻子……有点犯酸。

“老爷子,你把命换了……那万一你……”

老爷子笑了,伸手拍了拍我的肩。挤眉弄眼的,像个孩子。

“所以我这个糟老头子得跟你讨价还价啊,给我老伴儿一年的命,也得让我能活上个一年。我盘算着,你们应该不亏,就当你帮帮我这个老头子,行吗?”

我没说话,第一次,我觉得哽咽。

“小伙子,没事儿,要是不成你说。我知道,我一个老头子恐怕没几年命,没什么赚头。要是这生意你们觉得亏,不做也成。没事的阿,别放在心上。今儿见了这么像我胞弟的人,我挺知足。也谢谢你这个小伙子陪着我,听我唠叨。好了,那我走了。”

我取了笔,喊了老爷子一声。

“不,这生意我们做。老爷子,你把手伸出来吧。”

就这样我取走了李春根老人剩下的寿命,我也很感激,他让我看见了所谓爱情真正的模样。

我衷心的希望这一年,李春根和他的老伴能无忧无虑、彼此相守、幸福快乐。


墨重向来懒散随心,难得这几日于天池山修炼觉得有所进益,却不想千里之外有人冒充自己行骗。掐指算来,这人还是个老熟人,谁知他又再盘算什么鬼心思。墨重起身,身上掉下了大批黑色的蠕虫,只不过不复之前鲜活,全都干瘪枯死了。虫掉下去的一瞬间,如同被滚水煮过一般,化为白色最终成了粉末。他身上肤白如雪,却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口子,不断有鲜血往下滴落。瞧着虽然可怖,可墨重却并不觉得痛。这些五毒寒虫可是好东西,只可惜这次下手狠了点,连虫母一起捉了回来。看来,下次再寻怎么也得七八十年后了。

墨重从池水中爬出,那池水立刻由黑转了白,光线之下竟能看见黑色的鱼影,却不见鱼。这东西,叫影鱼,天生属阴无目无血无体。别看这东西在池水里无用的很,强光之下便会爆体而亡。可这东西若是钻入人体,那便会吞食五脏六腑,将人吃到白骨为止。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还不是一咬牙就过去的,而是慢慢的长达十来年的折磨。不过墨重并不怕,他还十分喜欢这些影鱼。比起人性,这些直来直往的小东西可要有趣得多。

他将影鱼饲养在此处,自然不会饿着它们。

“唔!唔唔唔!唔!”

墨重将那女子一把拽了过来,随手就丢进了池水之中。那女人的嘴被布条绑着,自然呼喊不出。不过片刻的功夫,就已经没了气力,再也出不了声了。墨重在岸上等,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那女人的面孔就浮了上来。看来是饿得久了,才这么一会儿,就没半点完好之地了。他缓步走进池中,将影鱼吃剩下的垃圾收拾出来。池水中不见一点血丝,像是山泉一般清澈,闻起来还有些清甜的味道。墨重低头,伸舌头舔了一口,显得十分满足。女人的尸首被他随手丢到一边,眼看着就被边上的泥土吞没了下去,没剩下一星半点。

墨重修得是修罗道,那就自然不是什么好人。严格的说,墨重本身根本就不是人。

墨重这个名是真有其人的,那是个得道的高僧,生得秀美俊逸。被人残害剥皮后,就成了现在的墨重。他是个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初有意识,就在这天池山,这里就像是他的家一般。他起初全无善恶之念,只是四处游走后,便觉得善无趣、虚伪,便成了恶。他本体是一团漆黑的死水,修成人形,练就邪法日进千里。可若是他稍有心存善意,便会立刻折损修为,伤害本源。

他就是为恶而生。

可墨重也有比不过的人,那就是生于太初的两兄弟。他知道他们也是挺久以前的事了,那日他上山,抓了几个童男童女修练蛊术。只是那女娃娃哭得太厉害,吵得他耳鸣。本想一掌打死了之,可为了蛊术的功效,便强行忍耐着。却不想,这姑娘肺活量特别好,就一直哭。哭得声嘶力竭、哭得肝肠寸断,将那两兄弟引了过来。

墨重自存在天地间,就没羡慕嫉妒过何人,他也不知那是什么感觉。可见了这俩兄弟,他懂了。凭什么?凭什么同是天地所造之物,他们就衣决飘飘自带仙气,受人敬仰被人供奉。可自己呢?像是过街老鼠一般,供奉?连个庙、牌位都没有。这俩人只要动动手,天地灵气任由他们采撷,修炼简直易如反掌。可自己呢?这天地之间的灵气与墨重而言分明是剧毒一般,他所需的都是极阴极寒之气,所需的都是人的气血和灵。

到底是差在了哪儿?

墨重恍惚间,被千灯出手所伤,那人下手狠快准。袖子一甩,便窜出一股子劲风,未曾看清那软剑就袭到了门面。墨重一咬牙,飞快后退,却被另一人堵了去路。那人立在池水之上,生得极好,不怒自威。

“你若放了这几个孩子,我们便不予你为难。”

“我若放了,你们当真肯留我一命?”

墨重笑了,他是见惯了人心丑恶、伪善,自然不信这人的话。手中黑雾渐浓,以雾为剑直指那人咽喉。他自知这一剑伤不了人,只为了逼退那人几步,好让自己脱逃而去罢了。谁知剑锋已到,那人却不闪不躲,也不出手招架。这一剑,便刺穿了左肩,温热的血缓缓而出,污了那一身白衣。

这人,便是千陌。

墨重一时愣住,未曾防范背后,被千灯一掌拍的心肺剧震,险些一口血喷出去。他立刻右侧滑步躲过,却又被一掌击中手臂,就这么硬生生断了右臂。血飞溅,落到地上成了黑色腥臭的水。墨重一咬牙,强行提气攻之,却奈何不了千灯。

“千灯,停手。”

“哥!这人一看便是妖邪,方才又伤了你,留下必定祸害世间,你待我杀了他。”

“停手。”

墨重喘息着,跌坐到地上。他看出来了,千灯随性喜怒无常,倒是这个千陌好人好心好脾气,哪怕对他这等妖邪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墨重修行不易,自然不愿就这么赴死。一听有机会,便收了剑,跪倒在地。

“我愿意放了这几个孩子,只要大仙留我一命。”

“好。”

墨重一晃眼,池水边的两个孩子不见了,那两兄弟也不见了。要不是断了的手臂和一身血污,他怕是要以为一切都是梦境。这个千陌,倒是言而有信的人,这样的人怕是六根清净将来修佛成仙的吧。真好…怎么自己就生了这副模样?他低头看着脚边断了的手臂,缺口处流淌着腥臭的黑水,那水浑浊,看着就让人皱眉。若是自己也生成了千陌的样子,如他们一般修仙成佛受人敬仰,就好了……

这便是小小的一颗种子,种在了墨重的心里。他敬仰这个人,也嫉妒这个人。他曾三番五次以财、以名、以利甚至寻便了世间美貌妖娆的女子,却都未曾让千陌动心,甚至未曾让那人为之抬眼。当真是个圣人……可这世间怎么会有圣人。那千灯分明是千陌的同胞弟弟,性格乖张霸道、变脸极快喜怒无常。但凡是千陌不喜的,千灯通通喜欢。千陌怎会有这样的弟弟,若是……若是自己有这般的哥哥就好了。

这念头让墨重苦笑了许久,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人家是个什么身份,当真是痴心妄想。

可尽管如此,他还是有意无意的去寻那俩人的踪迹。他也不想做什么,就远远的跟着。

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千年,千年间妖族崛起越发昌盛,人界变化万千有了皇帝有了王朝,阴府有了十判官。可千陌还是千陌,一丝一毫未变,犹如磐石一般坚韧。直到,直到遇到那个女子。

那是个犹如春光一般明媚的姑娘,眉眼间永远带着笑,唇齿间带着满满的暖意。她总是穿一身鹅黄的裙,裹着银色素纱的罩衣。她头上挽着一个垂云髻,戴着一支乌木簪子。那簪子做工粗糙,却衬得她简朴素雅。那女子的脸白净,眼中含有秋水,唇微红含羞,一双手犹如白玉所雕。那女子能歌善舞,时常一人于山间野花烂漫之处翩翩起舞。墨重从没见过这样的女子,哪怕是见了他,那女子也是彬彬有礼的。

“你不怕我?”

“你若是不害我,我便不怕你。”

墨重的心一动,随即摘了一朵雏菊,递过去。

女子伸手接过,随手就插在了发间。她笑起来,微微眯起了眼,歪着头问他。

“我好看吗?”

墨重第一次,说话咬了舌头。

真是可笑,他一个妖邪居然为了一个凡人,动了那不该动的情丝。上天为了惩罚他的痴心妄想,便将千陌带到了女子的眼前。只是一眼,她不过看了千陌一眼,墨重就知道自己这情未能诉便已结。这小小的心思,墨重没藏着掖着,自然也被千灯看得清楚。这小子,总是冷嘲热讽,笑他不自量力。墨重看着那日光下的一对璧人,心里空荡荡的。哪怕他杀再多的人,练了再强的邪术,也弥补不了。他不明白,他不明白自己哪里不好。难道修不成正道,连自己心爱的女子也得不到吗?

墨重不信,他不信那女子就能跟着千陌这样的圣人一辈子,那有何乐趣?他就耐着性子等,可等了不到两年,他就等不下去了。这种情愫日日夜夜的折磨着他,他身体里的血液都叫嚣着要夺取。所以……他做了。

做了那件事,却不想将那女子陷入死境,可墨重救不了,他只会害人,何时救过人?

她的身体受不住墨重…若是要救,就要违逆天道。千陌,那个圣人,却真的做了。

这件事成了一个苦果,千陌、墨重哪怕是局外人千灯都要一同尝。那女子是活了下来,却不可轮回,永生永世游离再六道之中。墨重记得那女子最后的话,那原本温顺柔美的女子啊,却口吐恶言。

“千陌!我恨你,生生世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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