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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品清官

佚名 著

美文同人连载

盛清愚,百姓恨;美人情,男儿义;江山主,君王替;回到清朝的黄金时期,沈清一心一意只想做个为国为民的清官,向乾隆推荐改革,奈何整个大清朝野愚昧无知,以黄金盛世而自居,更是残忍杀害汉族之人!\r简直无药可救!\r为美人为江山,沈清势必推翻这盛世腐清,驱逐鞑虏,还我大汉山河!!...

主角:   更新:2023-08-08 04: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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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绝品清官》,由网络作家“佚名”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盛清愚,百姓恨;美人情,男儿义;江山主,君王替;回到清朝的黄金时期,沈清一心一意只想做个为国为民的清官,向乾隆推荐改革,奈何整个大清朝野愚昧无知,以黄金盛世而自居,更是残忍杀害汉族之人!\r简直无药可救!\r为美人为江山,沈清势必推翻这盛世腐清,驱逐鞑虏,还我大汉山河!!...

《绝品清官》精彩片段


乾隆三十三年(即1768年),大清帝国的江浙两省掀起了一股妖术风波,蛊惑着百姓的心。
这种妖术叫‘叫魂’!
妖术的方法有几种,其一是将人的名字写在纸上,用大锤锤砸,力量超乎之大,其主人则会因魂魄被摄走而丢掉性命;其二是剪掉人的衣襟,包裹在纸里锤砸;其三是用迷药将人拐走,逼迫其加入叫魂大军。
但最令朝廷担忧的则是减掉辫梢的方法,这其中含有造反的意味。
‘叫魂’风波从江浙地区向周围蔓延而去,于是,在民间便形成了一种恐怖的氛围。
人们会带着恐怖且愤怒的心理虎视眈眈的盯住每一个外来人口,如果发现他不是本地人,又没有正当职业,很可能就会动用私刑将他绑起来,送到官府去。
今天,买猪肉的李大嫂依然趁早就出来摆摊。
本想着今天阳光明媚应该能买出好多猪肉,却不想刚刚开张不久,还有些冷清的街头突然出一个形迹可疑的青年。
李大嫂立时就警觉起来,这大半年来,她可是被妖术吓破了胆。前天隔壁家的孩儿就被人把魂招走了。
只见青年留着一头短发,穿着李大嫂从来没有见过的衣服、裤子、鞋子,配上那要命的短发,看起来怪异极了。
不过,李大嫂不得不承认,虽然这青年看上去怪异,但眉清目秀的脸蛋儿却透着一种另类的英俊。
这时,青年往周围疑惑的看了几眼,便向李大嫂的猪肉摊走来。
李大嫂见状,暗中握紧了大钢刀,若是这青年敢做什么事,她立马会像砍猪头一样一刀砍下去,因为她觉得这种怪异的装扮像极了‘叫魂’的恶贼。
青年脸上扬起灿烂的笑容,走到猪肉摊前和蔼的道:“大姐,你们这是在拍戏吗?”
“拍……拍什么戏?你说的是戏剧吗?”李大嫂有些紧张的回答道,她有些不敢看青年的眼睛,怕这会是‘叫魂’的什么新招术。
青年怔了一瞬,迅即笑道:“大姐你不是在拍戏,干嘛穿成这个样?”
“我这个样子很正常啊!”李大嫂狐疑的往自己身上看了几眼,但瞬即想到这有可能是招魂的招术,忙挥起手中钢刀,恶狠狠的道:“你穿的才奇怪吧?快说你到底是什么人?来这里有什么目地?”
“我叫沈清,不是什么坏人,大姐,你别激动,这刀子可不长眼的。”青年忙劝解道。
这个叫沈清的年轻人已经开始注意到不对之处,这附近的建筑以及人们的穿着都是古代的样式。周围也没有拍摄设备,而且看这位买猪肉的大姐也不像演戏的样子,这根本不是在拍戏。
这时一个大胆的想法浮现在沈清的脑海中,难不成自己竟穿越了吗?
虽然这类事件在小说、电视剧中多不胜数,但是真实发生到自己身上时,沈清仍然不敢相信。
可是看着周围的模样,那种真真切切的感受,却又绝错不了,沈清顿时措愕,那满脸的笑意在一点点被突如其来的凄凉和伤感所替换。
他不过是陪着女友到欢乐谷中去玩而已,只不过是去玩了一次蹦极而已,只不过在蹦极中因为设备没绑紧而摔入河中而已,只不过因此被吓晕过去而已……
但是,为什么?
一醒来之后自己就到了这个地方?
这里又是哪里?
沈清蓦然抬起头,紧张的问李大嫂,“大姐,现在是什么时候?”
“现在是早晨啊!”李大嫂看见沈清脸色几经变化,自己也吓了一跳。
“不是,我是问现在是什么年份。”
“是乾隆三十三年。”
“什么?我竟穿越到乾隆时代,1768年!”沈清哭笑不得,整个人像失去灵魂一样,耷拉在原地。
李大嫂觉得沈清可能是疯了,否则怎么连年号也不知道,想着,退了一步,握紧手中的刀,警告道:“你脑子有病就去看大夫啊!”
“大姐,你误会了,我脑子没病。”
“那你难道是想劫色?我告诉你,我可没有色给你劫。”李大嫂双手护住胸前,退后一步,警惕的看着沈清。
沈清看见面前这位李大嫂面白唇红,身材丰腴,大概只有三十六七左右,正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年纪。
这要是放到现代绝对是一个靓丽的少妇,那成熟的韵味最是受许多人喜爱。
只不过,亏她想得出来,以为我要劫财劫色。
苦笑一声,沈清说道:“大姐,虽然你长得挺好看的,但是我却不是一个采花贼,你放心吧!”
闻言,李大嫂放心多了,可就在此时突然有一道声音惊起,吓得她大叫起来,“救命啊!”
“大姐,你别慌,我没有恶意的。”沈清发现是自己的手机响了,拿出来一看,原来是以前定的闹钟。只是自己不是掉进河里?这手机也应该进水,怎么现在却好好的,还有自己到底是什么原因穿越的?又要怎样才能回去呢?
沈清现在只想回到2013,他还有好多的事没有做完,才刚刚大学毕竟,正准备要进入官场,好带给国家一阵清廉之风。他从小见了太多的贪官,所以立志要当一个清官,好好整顿那些贪赃妄法之人。
可是命运却与他开玩笑,在他人生正准备大展鸿图的时候,将他穿越到这个鬼地方。
沈清不禁想到自己如花似玉的女朋友,那可是女神啊!
他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才成功打败她身边的高富帅,完成了diao.丝逆袭高富帅的节奏,迎得了女神的爱情。
可是他玛的,女神已经到了嘴边,就等着一口咬下去,却突然穿越到他玛的乾隆时代。
无奈的叹口气,沈清眼中依稀有泪水涌动。
还有自己年迈的母亲,独自一人含辛茹苦的将自己抚养成人,而自己还没有回报过半点恩泽,就莫名其妙的穿越到古代,这让她一个老人家下半生怎么过啊?
沈清的母亲前半生倾尽所有的培养他,将所有希望寄托在他身上,可是现在沈清却突然穿越,想必那位慈爱的老母亲如今正在默默的流着泪,以白发人送黑发人。
沈清一想到这些,内心就一阵绞痛,双拳攥得死死的,心酸和不甘的滋味变作泪水滚滚而出,一滴滴落在地上。
老天,你他玛的跟我开玩笑吗?
沈清抺去泪水,在心中呐喊,可是瞬即便发现了周围的情况不对劲,已经有好多大一群人在围观自己,并且指指点点,还伴有议论之声。
“这个人怎么哭了?”
“别相信他,骗子总是有许多手段的。”
“你们看他穿得那么奇怪,手上那个东西一直在发声音,一定是‘叫魂’所用。”
沈清听到这,赶紧将闹钟停止,把手机放到裤袋,手机在古代必然能引起轩然大波。
只不过,因闹钟声而来的百姓却愤怒而恐惧的望着沈清。
“你这个家伙身上有那么多奇怪的东西,肯定是‘叫魂’的恶魔,大家快把他绑起来送到官府去。”李大嫂呼吁道。
“宁可错杀也不放过。”
当即有许多年轻力壮的汉子围了上来,二话不说直接围了上来。
“我草!!”饶是沈清学过几年自由搏击,躲过四五个汉子,但还是给后面的十几人摁住,不过片刻就被众人五花大绑,抬着他招摇过市,直接给送到当地的衙门去了。
“快放开我,你们竟敢动用私刑,真是可恶。”沈清一路呐喊着。
知县不在,官差直接将沈清先关进牢房,等知县回来后再审。
莫名其妙的回到古代,莫名其妙的身陷牢狱之灾,沈清到底该如何脱身?



沈清从李大胖口中了解到,江都县当地县令名叫胡志远,今年四十二岁,是满族八旗后代。
这胡志远平时喜欢贪一些小便宜,不过性格还算是忠耿,任江都知县六年,并没有闹出什么大冤案,群众对他还是蛮信任的,这或许是沈清可以利用的几点。
只不过,如今因为‘叫魂’风波的影响,扬州知府招集了管辖区内的所有大小官员前去商议对策,而这胡志远自然也是今天一早就去了,恐怕最迟也得下午才能回来。
沈清必须要在这段时间之内,想好一个万全之策,否则一开堂那可就是百口莫辩。
沈清对这个胡志远来了一次追根究底,在他的逼问之下,李大胖马上就交待出胡志远拥有一房一妾,一子一女,以及连胡志远的一些成长经历,不过李大胖说得并不是很详细,毕竟他也只是将听说过的一一说出来罢了。
了解到一切情况后,沈清陷入了沉思。
窗外的阳光斜射进来,李大胖惊疑的脸色在阳光之下格外明显,他仔细的打量着沈清的着装,试问他活了大半辈子,各种贩夫走卒以及奇人异士都曾见到,唯独没有见过像沈清这样的衣式,虽然看起来是大胆了一点,但似乎是很方便的样子。
“沈小兄弟,你不是我大清子民吧?”李大胖试探一问。
沈清笑了笑,道:“你看我哪里不像?”
“你全身上下都不像,唯独只有口音比较像。”李大胖肥胖的身体靠着墙坐下,道。
沈清摸了摸自己现代的衣服,无奈道:“我其实是大清子民,只不过前一段时间有灾,辫子被烧掉了,衣服也烧得破破烂烂,所以我干脆将烧掉的部份剪掉,因此才成了这个样子。”
经此一提醒,李大胖恍然大悟,也觉得如此,那短发和短袖的确像是剪出来的。
沈清不好意思的看了看李大胖,歉然道:“对不住了李大哥,刚才我一时冲动对你动手了,还希望你愿谅小弟,以后有什么用得上小弟的地方只管吩咐。”说到这拿出那十两银子,走到李大胖面前,道:“李大哥,这是你刚才掉的银两,还给你。”
“没事,没事,这也怪我有错在先,那银两你留着吧!在这大牢内也花不了。”
李大胖虽然知道沈清即将是个要死的人了,不一定能帮上自己上什么事,不过他还是被沈清的一番言语感动到了。
沈清自然不是真的想道歉,只是当下还是少树一个敌人为好,而且主动道歉即可以化解双方矛盾,还可以拉近双方的关系,以供日后可以利用。
虽然这李大胖现在身陷牢狱,但是往后的日子谁也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变化。
所以沈清这是在预先铺好路,以后用得上就用,用不上也花不了什么功夫,何乐而不为。
想当初在袁绍手下刘备初识赵子龙时,后者只是无名小将,但刘备还是先收买人心,所以日后才能成功将赵子龙收入营下。
因此刘备当真是一个大阳谋家。
沈清虽说比不上刘备,但是在大学期间就是学生会会长,倒是锻炼出很好的交际能力。
“李大哥,你堂堂一个男子汉,怎么会喜欢那一口呢?”沈清含笑说道:“莫非是看金瓶梅看得多了?”
“我也不知道,就是前一段时间不怎的看到一些白面小生就忍不住兴奋……”李大胖有些不好意思。
沈清轻笑道:“李大哥,你这是心理作用,我想肯定是你在家受了一些窝囊气吧?”
沈清大学学习的是工商管理与法律两科,不过对心理学也有过涉猎,因为揣测别人的心理,能更好更准确的施展手段。
“哎呀,沈老弟啊!你当真是活菩萨,我家里那位母老虎,天天给我脸色看,还老是骂我废物。”李大胖被沈清戳中的痒处,感动得一古脑的全说了出来。
看来这李大胖应该是在老婆那里受了气,所以将目标转到小白脸身上,这是心理过度压抑而造成的后果。
沈清微微一笑,道:“那大哥,你必须要转变你的看法,你是男人,就该拿出男人的脾气,好好管教你家的那位,只要你夫人能臣服于你,相信你这毛病会慢慢好的。”
“老弟啊!你真是好人啊!你放心,我有机会出去一定好好管教那贱人,让她见识见识男人的雄风。”李大胖笃定道,心理对沈清可谓是感激涕零。
“老弟,我们萍水相逢,你居然如此帮助老哥我,你放心,以后有什么事,只要你开口,我那也的是死也会帮你办到。”
听着李大胖的话,沈清满意的笑了笑,故作不耻的道:“李大哥,瞧你说的什么话,我怎么会让你去做有生命危险的事呢!”
“爹,你和谁在聊天啊?”
这时,有一个少女提着一个篮子,走到了牢房前,看见自己的父亲竟在和人聊天,有些意外。
只见这名少女俏首红唇,那一双水灵的大眼睛,仿佛会说话;一头乌黑的秀发披在肩头,远远就可闻到清香;身上穿着一件碧绿色衣裙,芳龄十七,看起来好似一只活泼的喜鹊。
看着这名少女,沈清眼睛一亮。
“快点啊!不准超过一刻钟。”跟在少女身后的一个狱卒说完,就离开了。
李大胖看见这名少女,脸上浮现慈爱的笑容,走上去,道:“梦露,你终于来了。”
“是娘让我看来你的。”李梦露撇撇嘴,道。
李大胖赶紧给自己的女儿介绍,“梦露,这是爹刚认识的忘年之交,叫沈清,来认识一下。”
“沈清?不是就是早上被大家绑进来的人吗?”李梦露有几分不屑,早上那件事搞得那么轰动,她可是听到不少传言。
沈清尴尬的笑道:“那都是乡亲们误会了,不过,我并不怪他们。”
“梦露,你怎么说话的,快叫沈大哥。”李大胖厉声道。
“沈大哥。”李梦露咬着红唇,不情愿的叫了一声。
沈清拍拍李大胖的肩膀,劝说道:“李大哥,令爱又没有错,你何须对她如此严厉。”
“不行,老弟你可是我的大恩人,不允许这小丫头没礼貌。”李大胖严肃的坚持道。
沈清无可奈何,只得道:“梦露,李大哥身陷牢狱,脾气难免有几分暴躁,你就体谅一下。”
沈清这样左右逢源的手段,倒是令这父女俩都颇为感激。
“嗯。”李梦露颇为感激的望了一眼沈清,柔声道:“这是娘让我带你……你们的东西,可能有点少,你们将就着吃吧,下午我再多带一些来。”
李梦露看到沈清那有些英俊的面孔,脸颊竟俏红起来。当即也不敢多留,说了一句便羞涩的离开了。
看着那窈窕的背影,沈清实在想不到李大胖竟然能出如此美丽的女儿,真是人不可貌相。
这时,李大胖打开了那个篮子,里面竟装着红烧猪蹄、红烧肉……
“老弟,你先吃吧!”李大胖咽了一口唾沫,将食物递过来。
沈清怪瞪他一眼,责怪道:“大哥,你是长辈,理应先吃,你这样岂不是让我破坏礼仪吗?”
“你说的对,是我疏忽了。”
说完,李大胖也不客气,就先吃了,而后沈清才肯动筷,两人边吃边聊。



沈清一早上没吃东西,刚好饿极了,还好他有先见之明,笼络了这李大胖,否则现在连半只猪蹄也吃不上。不过,一想起李大胖的女儿——李梦露,果然是名美人也美,这在现代简直就是女神级别的美女。
只是,与这李大胖实在是不像一对父女。
沈清无奈的摇摇头,笑道:“李大哥,梦露如此貌美如花,想必已经是有了夫家了吗?”
“没有,那臭丫头眼光高得很,又得她娘宠着,说什么也不肯嫁,我看再过几年就成了老姑娘,看谁还敢娶她。”李大胖擦了擦嘴边的油渍,道。
沈清不以为然,轻笑道:“非也,我看梦露即使再长几年也仍旧是个黄花大闺女,恐怕想娶的她的人多着呢!”
至少如果是他的话,一定会娶李梦露。
“我看也就老弟你这么好心的人才会这样说,现在若是过了二十还未嫁出去的闺女,即使还是黄花也一定会被别人嫌东嫌西,总会说你闺女有问题,否则怎么二十岁了还没有人家。”李大胖一副不耐烦的模样,说完又接着啃猪蹄。
沈清摇头苦笑,古代人的思维与现代人真是不一样,想着,他也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到嘴里嚼着,下咽后,又问道:“李大哥,你这罪行是判了多少年啊?”
“审理中,还没判决下来呢!”李大胖一提起自己的事就愁眉苦脸,本来大好的食欲也没有。
沈清倒是知道强.奸罪在古代判得不会太重,何况是像李大胖这种奇葩案件,男人强.奸男人这或许在古代历史中也没有官员处理过此类案件,不过至于到底会判多久,沈清就不知道了,毕竟他对古代法律不是很了解。
“李大哥,你放心吧!你反正不会像我一样判砍头之刑就对了。”说着,沈清长长的叹了口气。
李大胖一看眼前这个英俊的小伙子下场竟比自己还惨,不禁怜悯起来,“老弟,像你这么好的人不应该啊!只是你这辫子跑到哪里去了?否则决计不会判个死刑的。”
沈清留的是一头碎发,二八开,看起很帅气,只不过给清朝的人看到,这就是短发,还没扎辫子。
“哎,此事一言难尽,还是人生得意须尽欢吧!”
沈清大笑两声,想起了自己悲苦的遭遇,何以解忧?现在唯有猪蹄,别人死前还有美酒,而我却只有猪蹄,这坑爹的穿越。
直接用手捧起一块最大的猪蹄,沈清正欲一口咬下去。
突然,这时对面牢房的一个囚犯趴在牢门上,耷着嘴流出口水,双目射出饿狼的光芒,脸上却微笑道:“小兄弟,你们能不能也给我块猪蹄尝尝味道啊?”
“不好意思,大哥,这是最后一块了。”沈清看了看篮子里,空空如也,回过头来苦笑道。
李大胖厌恶看了这名囚犯一眼,在沈清耳旁轻声道:“别理他,这个人已经已被斩立决了,过两天就执行,给他吃也是浪费。”
这名囚犯似乎猜到李大胖在说什么,于是干笑两声,道:“小兄弟,我身上还有最后的一两银子,要不我拿银子跟你买吧?”
“这位大哥,现在这块猪蹄可是千金不换,毕竟对我们快死的而言,银两都已经是身外之物,能做个饱死个鬼才最好的选择。”沈清双眼闪过一道亮光,含笑道。
“小兄弟,你就当发发善心给我尝尝一吧!我可以把身上的银两全给你。”说完,这个囚犯在自己身上摸索,最后放到手掌上也只有一两半的银子而已。他并没有亲戚家人,所以被判了死刑也没有人来给他送吃的,整天吃着牢中那馊掉的白米饭,吃得他都快吐了,如今看到那肥腻的猪蹄比看到黄金更兴奋。
沈清故作为难,道:“大哥,不是我不给你,只是我也只吃了一点,这肚子还空着呢!若是给你了,我恐怕就得当饿死鬼了。”
“小兄弟,别这样说,你八字还没一撇呢!而我已经是判了斩立决,兴许你做了这件大好事,上天念有你有善心会给你一条生路呢?”这个囚犯孜孜不倦的说道。
沈清不得不承认,这个名刑犯的口材不错,只是他可不会傻到认为做了这件好事就能得到一条生路,这条生路还是把握在自己手里最好。
嘿嘿一笑,沈清故意沉思半晌,方才缓缓道:“要我把这块猪蹄给你也不是不行,不过有一个条件。”
说完,直视着这外死刑犯,眼神中透露出一丝狡猾之意。
这个死刑犯也不做他想,毕竟自己是快要死的人,对方也不可能有什么捞得到的好处,当即直接道:“任何条件我都答应。”
沈清闻言,嘴角划起一抺不意察觉的笑意,用手指了指这个死刑犯的辫子,道:“我要你的辫子来做交换。”
“什么?”
这个死刑犯和李大胖闻言,都惊怔了一瞬,明显搞不懂沈清要这条辫子有什么用?至少在他们看来,要这条辫子还不如拿些银两来得实惠。
不过,他们转瞬一想,难道沈清是想把辫子接上去?想以此逃过死刑?只是这知县大人又不是蠢货,接没接难道还看不出来吗?就算看不出来,验一验也知道了。
“怎么样?拿你的辫子来换这块猪蹄,反正你已经是必死之人,留不留辫子都要砍头,为何不索性换块猪蹄吃吃?”沈清一脸平静,淡淡道。但心中却在想怎样让对方交换。
“老弟,你不会是想把辫子接上去吧?”李大胖疑惑的问了一句。
那个死刑犯也赔笑道:“小兄弟,我告诉你这招是行不通的,接上去的辫子一扯就掉了,谁还不知道是假的。”
“这个你就不用多管了,只要你愿意将辫子剪下来给我,这块猪蹄就是你的口中食了。”沈清依然平静的道。
这个死刑犯在猪蹄和断辫之间几经挣扎之下,最后道:“不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决不能自己剪下来。”
我草!沈清忍不住暗骂了一句,但脸上却淡淡道:“都已经是死的人了,到时候头和身体也要分家,留着有什么用。如果你不愿意,这块猪蹄我可就咬下去了?”
虽说沈清说得有道理,但是这个死刑犯一想到用头发换一块猪蹄,还是觉得不值,并且古代的观念死死束缚着他,入土时一定要全身完整。
想宫中许多太监,拼尽一生也要找回自己被阉割的宝贝,就是为了完整入土。
这个死刑犯,忍痛割爱的挥手道:“你吃吧!大不了,我就做个饿死鬼。”
这倒是出乎沈清的意料,不由得微笑反劝道:“大哥,你是不是觉得一块猪蹄不值?如果说在你临死之前,每一餐都有一块大大的猪蹄,你看如何?”
“你都是要死的人,怎么保证我餐餐有一块大大的猪蹄啊?”这名死刑犯立时来了兴趣。
“这你就不用管了,山人自有妙计。”沈清微笑着看着李大胖,亲切道:“李大哥,你就当帮小弟一个忙,以后梦露每餐送吃的来,你就分给这位大哥一块最大的猪蹄好吧?”
“老弟,看你说的什么话,不过是一块猪蹄,你说给那便给。”李大胖慷慨道。
沈清闻言,暗中松了口气,转过头来,微笑道:“怎么样?现在每天的猪蹄有了吧?你要不要换?”
“这位兄弟,我看你就换了吧,你和沈老弟都是要死的人了,大家相互帮助一下,又何妨?”李大胖虽然不知道沈清要这条辫子到底有什么用,但还是相信沈清的为人。
“那好吧!说好的每餐一块猪蹄,如果没有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这个死刑犯拿起辫子,怜惜的看了一眼,狠心道:“将碗敲碎,扔一块碎片给我。”
‘哐啷’的一声,沈清依言将碗敲碎,扔给对方一块碎片。
这个死刑犯拿起碎片,便狠心朝自己辫子割去,‘滋滋’的声音传了出来,不过片刻,这条辫子就彻底断了。最后恋恋不舍的看几眼这条断辫,死刑犯扔给了沈清。
沈清接到断辫心中一喜,赶紧收起来,然后把手上的猪蹄扔给对方。
这个死刑犯接到猪蹄,退回角落中,也不管赃不赃直接开啃。
这只是一条断辫,对沈清到底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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