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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剑尊

佚名 著

美文同人连载

剑尊重生,逆天崛起!一代剑尊遭天帝暗算,重生回到三百年前的地球

主角:   更新:2023-08-08 0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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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都市剑尊》,由网络作家“佚名”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剑尊重生,逆天崛起!一代剑尊遭天帝暗算,重生回到三百年前的地球

《都市剑尊》精彩片段

“凌霄,你是不是想气死我!”
绕城,街口。江惜月紧握着双拳,气呼呼的盯着眼前的男人。
这是她刚保释出来的丈夫凌霄,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保释凌霄了,确切的说,每次打非办行动,被带走得必有凌霄!
此时的凌霄,并没有那种羞愧的表情,他只是疑惑的看着周围,自己不是死在空间通道里了嘛,怎么重生到300年前了?
接着脑中突然嗡的一声炸响。
“不对……”
凌霄的眼神瞬间凌厉起来!
凌霄本是地球人,是凌家大少,生来智力有些低下,被一个神秘人治愈,并传授修行之法,自此走上修行之路。
凌霄以剑证道、以杀成名,纵横修真界所向无敌,飞升天界后与四位志同道合的强者结拜,五人在天界掀起腥风血雨,杀的万族匍匐,凌霄因此还得了个‘生灭剑尊’的名号。
可这之后,他的几个结拜兄弟却接连失踪,直到最后,在大哥“天帝”的设计下,自己也死在了时空乱流之中。
凌霄这才明白,这一切都是天帝布的局!
狡兔死走狗烹,天帝这是要斩掉所有力保他登上帝位的功臣!
“大哥啊大哥,你就是这样坑兄弟的啊!”
“既然是你无情,就别怪我无义了。呵呵,没想到那空间乱流竟然让我重生了。”
前世仅用300年就缔造了天界第一剑的威名,这一世,凌霄同样能做到,而且会用更少的时间!
“回家还是去找你那些狐朋狗友厮混?”
这时,江惜月压抑着愤怒的声音把凌霄的思绪拉回到现实。
看着江惜月气嘟嘟的俏脸,凌霄那尘封了300年的记忆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对于江惜月,凌霄有的只是愧疚,并没有爱情和亲情。
两人的结合本就是利益交换,江惜月的父亲欠下巨额赌债,被混混找上门,而那时凌家正想给凌霄找个老婆,于是双方一拍即合,凌家替江惜月的父亲还债,而江惜月则嫁给凌霄。
两人结婚后,凌霄依旧跟着豪门公子哥厮混,对江惜月的态度极其恶劣,江惜月虽然委屈,却从没放弃过凌霄,她每天早起晚归上班赚钱养家,供凌霄挥霍,凌霄闯了祸,她还要帮凌霄收尾……
因为江惜月是一个非常有责任心的女人,凌霄走上修行之路后,对此愧疚了300年,一直想找个机会弥补对江惜月的亏欠。
“江惜月,对不起。”凌霄愧疚道。
“嗯?”江惜月面露惊讶。
她和凌霄结婚以来,凌霄从来都是对她爱答不理的,今天这是怎么了。
这家伙的智商不会又下降了吧?
“以后别去那种地方了。”江惜月以为凌霄是因为这次的事情道歉。
凌霄苦笑不语,其实他去那些风月场所,根本不是为了做那些事,他16岁的时候就被人陷害,身体偏虚,那方面也不正常了。
女人对他来说,能看能摸不能用,他去风月场所是给那些‘兄弟’把风顶雷的。
一旦出了事,他就会站出来大喊:是我干的,不关兄弟们的事。
这样,能够挽回一点他那可怜的自尊。
因此,他是成了绕城有名的背锅侠。
“走吧,回家!”江惜月叹息道。
“我饿了。”凌霄尴尬道。
江惜月一阵无语,敢情你给我道歉,就是想让我请你吃饭呗?
“回家我下面条给你吃。”
“我想吃肉。”
现在的凌霄,他的身体真的是太弱了,要想恢复到巅峰,必须有灵丹,可是地球资源匮乏,那有丹药,那只能退而求其次,吸收这食物中的灵气了。
而吃肉就是最好的修行方法,能吸收其中的灵气,精气。
江惜月深吸一口气,哄着道:“深更半夜的,我去哪给你买肉,明天再吃好不好?”
“前边有家烧烤店。”
江惜月被凌霄气笑了,这你倒是记得很清楚,可你怎么就记不住别人一次次让你背黑锅的教训呢?
两人来到‘原动力烧烤店’,刚坐下点完吃的,烧烤店老板就认出了凌霄:“哟,这不是凌少嘛,又换女人了?”
说这话的时候,眼睛色眯眯的盯着江惜月,暗呼这个女人真是极品啊。
食客们闻言纷纷惊讶的看向凌霄,这就是凌家那个脑痴,绕城最著名的背锅侠凌霄?
然而当食客们看向江惜月时,全都羡慕嫉妒的不行,为什么脑痴能有这么带劲儿的妞,自己脑子正常却至今单身?
一个光着膀子胸口纹着狼头的光头走过来,拍着凌霄的肩膀问:“凌少,你这妞是多少钱弄的,借哥们玩几天怎么样?”
凌霄皱起眉头,眼中闪烁起澎湃的杀机,这要放在前世,就冲光头这句话,他的剑已经把光头大卸八块了。
可他现在的身体太弱,大大小小各种疾病,根本打不过光头。
而且凌霄很清楚,这家烧烤店的老板有黑道背景,他暂时惹不起。
“我们走。”凌霄拉着江惜月的手就走。
然而,光头他们几个已经被江惜月的美貌迷住了,怎么可能轻易放凌霄和江惜月离开。
“想走?恐怕没那么容易吧?”
“你想干嘛?”凌霄把江惜月护在身后,眼神凌厉起来。
“饭菜你们都点了,要是就这么走了,厨师岂不是白忙活了?”
“我可以付钱。”
“你可以付钱,可你点的那些吃的怎么办?浪费是可耻的的呀。”
凌霄看出来了,这些人时铁了心要为难他和江惜月了,既然如此,那就先吃完再说。
凌霄示意江惜月坐下,自己也坐下悠哉哉的等起了烤肉。
这让光头有些措手不及,他以为凌霄这智商会和他硬干,那样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把凌霄暴打一顿,然后把江惜月据为己有了。
没想到凌霄竟然忍了。
这年头连脑痴也学会隐忍了?
光头给老板投过去一个询问的眼神,见老板点头,他立马跑去厨房安排了。
而此时江惜月却惊讶的看着凌霄,她感觉自己这个脑痴丈夫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她不是没遇到过别人调戏,可凌霄每次都是乐呵呵的看热闹,从来没有帮过她。
可这一次凌霄却百般护着她,这让她突然有种丈夫很英武伟岸的感觉,太荒诞了。
不一会儿,光头搬着一整只烤全羊出来,放在桌上。“吃吧,吃不完不准走。”
江惜月秀眉轻皱:“我们点的是烤羊肉串,不是烤全羊。”
光头拿了根竹签插在烤全羊上:“喏,这就是烤羊肉串,没办法,我们店的羊肉串就是这么大。”
江惜月的脸色难看起来,这么大的烤全羊,别说她和凌霄两个人,就算是十个人也吃不下。
然而当江惜月忧虑的看向凌霄时,却见凌霄乐的嘴都笑歪了,正拿着刀叉开吃呢。
“吃啊,愣着干嘛?”凌霄乐呵呵的招呼江惜月,心里简直乐疯了。
他之所以提出想吃肉,并不是真饿了,而是想吸收肉类里残存的灵气治疗身上的疾病。
动物在成长的过程中,会自动吸纳很少的灵气,而这也是人类、动物、植物维持生命的能量之一,因为不懂得利用灵气的缘故,那些灵气会储存在内脏和肌肉中。
普通人吃肉,很难完全吸收掉肉类中蕴含的灵气,而凌霄不同,他有功法,知道怎么吸收肉类里的灵气。
本来江惜月只点了二十串羊肉串,凌霄还郁闷这么点肉里蕴含的灵气没什么蛋用,结果光头直接送了他一整头烤全羊。
“有酒吗?”凌霄咀嚼着肉问老板。
老板一愣,这么大的烤全羊都吃不下,还想喝酒?
“有,光头,去拿两瓶白酒过来。”
光头当即跑去拿来两瓶闷倒驴,凌霄打开瓶盖咕咚咕咚就闷了一瓶。
老板和光头以及所有食客当时就惊了,那可是72度的闷倒驴啊,这么吹瓶真的不会有事吗?
江惜月却一脸深思的盯着凌霄,今晚凌霄的表现太不正常了,眉宇间散发的那股狂傲的自信,是以前的凌霄所不具备的。
这家伙不会是突然间开窍变得正常了吧?
不可能不可能,神经病能治好,天生脑痴是没法治愈的。
然而接下来凌霄的表现,彻底惊爆了所有人的眼球,半个小时的时间,凌霄一个人生生干掉了一整只烤全羊,喝了两瓶闷倒驴。
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这哪里是脑痴,分明就是个饭桶啊!
“没吃饱!”凌霄朝着江惜月嘿嘿一笑,实际上那一整只烤全羊进入他的肚子后,很快就被《蛮荒剑经》消化了。
不过一只烤全羊蕴含的灵气太少,别说帮助凌霄恢复修为了,甚至不够帮助凌霄把身体的疾病治好。
江惜月一拍脑门,完了,饭量怎么会突然变得这么高,就这饭量,自己那点工资养不起凌霄了呀。
老板、光头和食客们听到凌霄说没吃饱,当时就惊了,吃了一整只烤全羊喝了两瓶闷倒驴都没吃饱,这得多大的饭量啊。
老板愣了一会儿邪笑道:“别急啊,你们点了20串羊肉串,现在才吃了一串而已,还有19串呢。”
“你们别欺人太甚!”
江惜月愤怒道,在她看来,凌霄说没吃饱可能是跟着豪门公子哥装习惯了,吃了那么多怎么可能没吃饱,这要是老板再上一只烤全羊,非得撑死凌霄不可。
“老子就欺负你们了怎么滴?”光头匪气十足道。
江惜月还想反驳,却被凌霄拦住了:“上,让他们上,来多少我吃多少,今天就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叫大胃王。”
食客们面面相觑,这咋还装上了呢,难不成这个绕城著名的脑痴,真的想撑死在这里?
江惜月也感觉凌霄装过头了,小声道:“凌霄你疯了,你会撑死的。”
凌霄摆摆手:“没事没事,别说20头羊,就算20头大象我也吃得下。”
江惜月直接无语了,得,你想死就死,我才不管呢。
“吃吧。”光头又搬来一整只烤全羊,另外还拿来了两瓶闷倒驴。
凌霄继续大快朵颐起来……
其实江惜月、老板、光头和所有食客们,真不相信凌霄能继续吃下去,毕竟凌霄已经吃了一整只烤全羊了,第二只能吃几口就不错了。
然而当凌霄真的把第二只烤全羊吃的只剩下骨头时,江惜月等人才震惊的发现自己的食量限制了自己的想象,脑痴真要是疯起来,那真不是一般的饭桶啊。
老板见凌霄吃完第二只烤全羊,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邪脾气顿时就上来了:“我倒要看看你的饭量到底多大,光头,继续去拿。”
这次光头直接搬来了三只烤全羊,一箱闷倒驴:“吃,继续吃,撑死你。”
凌霄啃了一口,朝着光头嘟囔:“太腻了,去给我拍根黄瓜。”
光头:“……”
明明是我为难你,怎么整的跟你欺负我似的?
光头郁闷的去厨房给凌霄拿来一盘黄瓜。
于是,凌霄吃着烤全羊、啃着黄瓜、喝着小酒,在一屋子人的注视下,旁若无人的吃的那叫一个开心。
一边吃一边运转《蛮荒剑经》吸收烤全羊里的灵气,而经过淬炼的灵气游走全身,所过之处,身体的小病大病暗伤以恐怖的速度被治愈,而身体的强度也在飞速提升。
当第五只烤全羊即将吃完的时候,老板和光头的脸上已经大汗淋漓,嘴角都在抽搐啊。
他们现在有些怀疑凌霄是故意大半夜来砸场子的,故意被他们认出,故意被他们刁难,从而名正言顺的混顿饱饭。
而江惜月等人看着凌霄的眼神,那已经不是在看一个人了,简直就是在看怪兽。
除了怪兽,试问有谁能吃得下五只烤全羊,要知道一只烤全羊足够十个人吃啊,而且凌霄还喝了十瓶闷倒驴,吃了一盘黄瓜。
“继续上啊。”凌霄吃完最后一口肉,意犹未尽道。
噗……
老板差点喷凌霄一口老血,老子店里的存货都吃光了,还上毛啊。
老板看出来了,想用吃这一招为难凌霄是不可能了:“那个,店里没有烤全羊了,要不给你上别的?”
“这样啊,那我明天再来。”凌霄抓住江惜月的手起身就走。
光头拦住凌霄:“你还没买单呢。”
凌霄掏出10块钱递给光头。
光头当时就气傻了,5头烤全羊,10瓶闷倒驴,一盘黄瓜,你就给10块钱?
“烤全羊3000一只,你吃了5只,总用1万5,闷倒驴98一瓶,10瓶980,黄瓜18一盘,总共15998,给你打个折,给2万就行。”
凌霄问:“不是说一串两块钱吗?”
“你吃的是烤全羊,不是烤串。”光头纠正凌霄。
凌霄一脸无辜:“是你说你家的羊肉串就这么大的。”
光头被凌霄一句话噎的半天说不出话来,他确实这么说过。
这是自己搬起石头砸肿了自己的脚啊!
“少废话,我说2万就2万,赶紧掏钱,不然捅死你。”光头光头掏出刀子恶狠狠道。
江惜月见光头动刀子,脸色难看起来,她倒是想买单破财免灾,可问题是她没有那么多钱呀。
自从她和凌霄结婚后,凌家就再也没管过凌霄,而凌霄就是个败家子,只会花钱不会赚钱,她一个月几千块钱的工资勉强能维持生活,哪来2万块钱啊。
“凌霄,怎么办?”江惜月紧张的问凌霄,问完才想起来凌霄是个脑痴,问了也白问。
食客们也有些慌了,凌霄要是真疯起来不给钱,光头不会真的杀人吧?
“看我的!”凌霄给了江惜月一个放心的微笑,然后拿过一个空酒瓶,当着光头的面咔嚓就捏碎了,冷声问:“你说捅死谁?”
呃!
光头的脸色当时就白了。
江惜月、老板和食客们也惊了一下,随手捏碎白酒瓶,这得多大的力气啊!
光头瞅了瞅地上的玻璃碎片,又瞅了瞅凌霄的手,见凌霄的手一滴血也没流,他瞬间就明白了。
一定是凌霄在吃烤全羊的时候,趁着大家不注意在酒瓶上做了手脚。
这么一想光头心里的慌乱就消失了,手里的刀子咔插在了桌上,横声道:
“我告诉你凌霄,今天你要么买单,要么留下你的女人,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找死!”凌霄的右手抓住桌子一角,一用力,将整张桌子都提溜了起来,一挥,随着啪一声,光头被拍飞了,duang撞在墙上就晕了。
嘶!
江惜月、老板和食客们倒吸一口凉气,全都被凌霄的举动吓了一跳。
那可是实木长桌啊,足有百斤,就这么轻易拿起来把光头拍飞了?
这得多恐怖的力气才做得到啊!
这时候老板和食客们才明白,原来之前凌霄捏碎酒瓶并不是作弊,而是真有那么恐怖的力量啊!
“我这顿吃了多少钱?”凌霄抓着桌子在老板面前晃了晃问道。
“10块10块……”老板当时就吓尿了,这要是被实木长桌拍一下,那不死也得重伤啊,而且,凌霄是公认的脑痴,是有医院证明的,这年头神经病杀人是不犯法的,凌霄要是一桌面拍死他,那他可就死的太冤了。
“多少?”凌霄继续问。
“10块啊。”老板被凌霄问迷糊了,这不仅是脑痴,耳朵还有问题咋滴?
“你再说一遍多少。”凌霄直接把桌子放在了老板的脑袋上。
老板的脑袋差点被桌子压到脖子里,他突然明白了凌霄的意思,吓的赶紧吆喝:“2万,2万……”
“去拿钱吧。”凌霄把桌子放回原地,笑了起来。
老板当即乖乖的去拿了2万块钱,恭敬的放到凌霄的手里,心里却在滴血啊,今晚真是亏大发了,5只烤全羊、10瓶闷倒驴、2万现金、再加上光头的医药费,这得多久才能赚回来啊。
食客们直到此时才明白,原来凌霄举着桌子问老板自己消费了多少钱,不是想买单,而是想打劫老板啊。
食客们有些懵,黑吃黑这种桥段他们在电视上看过,可是脑痴勒索混混这样的荒诞剧情,听都没听过啊!
江惜月一脸震撼的看着凌霄,这真的是自己那个脑痴老公吗?以前这家伙连自己都打不过呀,怎么今天突然变得这么猛了。
走出烧烤店后,江惜月忍不住问:“你今天发生什么事了?”
凌霄苦着脸道:“我还没吃饱。”
江惜月:“……”
你都吃了五只烤全羊、一盘黄瓜、喝了10瓶闷倒驴了,你是人啊,你这么能吃,让人家猪情何以堪?
江惜月今晚好不容易对凌霄产生的一点好感,瞬间又被厌恶覆盖了。
‘御景花园’是绕城相对不错的别墅区,而凌霄的家就在这里,这栋别墅是凌霄和江惜月结婚的时候凌家送的,结婚后,凌家就再也没管过凌霄。
看着眼前熟悉的家,凌霄心里百感交集,对于这个家,他除了索取,没有付出过一点,甚至娶的老婆都没碰过。
江惜月自从嫁给他,等于是守活寡。
每每想起这些,凌霄的心里对江惜月的愧疚就更加深刻。
“江惜月,我们离婚吧。”走进别墅,凌霄突然说道。
江惜月正要上楼,听到凌霄的话,猛地转过身来:“你说什么?”
“我说我们离婚吧,我们的婚姻本来就是利益交换,你才21岁,长得又这么漂亮,而且我们并没有发生过关系,以你的条件,完全可以去寻找自己想要的幸福。”
离婚,是凌霄在回来的路上经过深思熟虑的,虽然他现在已经有能力给江惜月想要的一切物质需求,可他很清楚,江惜月不爱他,甚至厌恶他,仇恨他。
和他在一起,江惜月不会幸福,不会开心。
“你……你说的是真的?”
江惜月的声音在颤抖,可是从她亮亮的眼睛和激动的神情中,不难看出她渴望离婚已久。
如果凌霄是个正常人,就算貌比如花,她也能忍,可问题是凌霄是个脑痴,而且各种败家,三天两头替别人背黑锅,她早出晚归努力工作,不舍得吃不舍得穿,赚的钱全被凌霄败光了。
这样的丈夫,这样的家,试问哪个女人能忍受得了。
可是早在结婚之前,她就和凌家签署过一份协议,除非凌霄主动提出离婚,否则她一辈子都得做凌霄的老婆。
而现在,凌霄竟然主动提出了离婚。
这家伙不会被五只烤全羊撑糊涂了吧?
“嗯!”凌霄点头。“明天周六,民政局不开门,不过我会去律师事务所签署一份离婚协议,这栋别墅和家里的一切都归你,我净身出户,到时候你签了字,我们就正式离婚了。”
说完就回房了,他的房间在一楼,江惜月的房间在二楼,从结婚至今,他们的关系一直如此,不像夫妻,倒像是合租的陌生人。
江惜月愣愣的站在原地,澎湃的心绪久久不能平静,她发现凌霄不是撑糊涂了,而是真的想和她离婚!
这本是一件让她开心的事,可她却开心不起来,凌家已经不管凌霄了,如果她也离开,那凌霄以后怎么办?
凌霄根本不具备生存技能啊,一定会饿死街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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