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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

努力的菜鸟 著

现代都市连载

以军事历史为叙事背景的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是很多网友在关注的一部言情佳作,“努力的菜鸟”大大创作,胡从高顺两位主人公之间的故事让人看后流连忘返,梗概:夜盘整的,你怎么这个月到现在了还没做?高顺见魏子恒坚持,马上一笑道:“也好,那就今夜把这些都算完吧,算完的喝酒吃肉回去歇息,没算完的就一直到算完为止!”吕布顿时大笑:“哈哈哈,好,两位勇气可嘉,那今夜本都尉就陪着二位,看谁先算完。”比赛立刻开始。反正账目竹简很多,各人随便拿一卷开始,各人算好的放一个位置,然后可以取别人的过来计算,有专......

主角:胡从高顺   更新:2024-05-13 1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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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胡从高顺的现代都市小说《高质量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由网络作家“努力的菜鸟”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以军事历史为叙事背景的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是很多网友在关注的一部言情佳作,“努力的菜鸟”大大创作,胡从高顺两位主人公之间的故事让人看后流连忘返,梗概:夜盘整的,你怎么这个月到现在了还没做?高顺见魏子恒坚持,马上一笑道:“也好,那就今夜把这些都算完吧,算完的喝酒吃肉回去歇息,没算完的就一直到算完为止!”吕布顿时大笑:“哈哈哈,好,两位勇气可嘉,那今夜本都尉就陪着二位,看谁先算完。”比赛立刻开始。反正账目竹简很多,各人随便拿一卷开始,各人算好的放一个位置,然后可以取别人的过来计算,有专......

《高质量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精彩片段


不过魏子恒还是把计量的兑换进制说了一遍。

十斗为一石,一百二十斤为一石,五斗为一斛,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十升为一斗。

高顺总算搞明白了,顿时无语,这个时代的计量单位还真是乱啊,忽然想到秦始皇当初统一度量衡,看来也是实在感觉无奈才做出的改革吧,换做是他,他也要改。

麻蛋,太乱了,二进制、十进制、十二进制、还有四进制的,简直了!

不过,这么一来,他就没问题了,只要搞清楚了这些换算进制,他算算这些账目简直就是信手拈来。

这些账目都是流水账,倒是很容易看,不过实在有些乱啊,比如这里是一笔昨天的账,下一条又是十天前某人借走还回来是账,真是很杂,完全没有章法。

不光如此,古人行文没有标点,这实在是一种让人头疼的事情,你看书还要学会断章,不然就看不懂。

高顺翻看账目,眉头仅仅皱起,带着苦笑。

但魏子恒跟众人看到高顺这副模样还以为他是不会了,只是脸上挂不住不想认输而已。

曹性出来打圆场道:“都尉,今日天色已晚,不如改日再比?”

吕布正要开口,那魏子恒好不容易死找到了一个长脸出风头的机会,哪里会放过,马上拱手道:“都尉大人,作为账房,这些账目熬夜盘整也是经常的事情,不如今夜就此一并做了!”

听到这话,高顺看着他,你这家伙真不要脸啊,你自己都说了应该经常熬夜盘整的,你怎么这个月到现在了还没做?

高顺见魏子恒坚持,马上一笑道:“也好,那就今夜把这些都算完吧,算完的喝酒吃肉回去歇息,没算完的就一直到算完为止!”

吕布顿时大笑:“哈哈哈,好,两位勇气可嘉,那今夜本都尉就陪着二位,看谁先算完。”

比赛立刻开始。

反正账目竹简很多,各人随便拿一卷开始,各人算好的放一个位置,然后可以取别人的过来计算,有专人帮忙。

没有纸张,魏子恒用算盘,高顺不用算盘,而是问吕布要了一块木板,直接拿着毛笔在上面做了一个简单的表格,然后,按照日期、事项,入库、出库、应付账,应收账等等项目,用现代会计知识做了一个统计表出来,剩下的就是填写内容和数字,然后每天结存。

魏子恒则是一边摆好各种东西,还让人送来了毛巾清水,一副要打持久战的样子。

看到高顺在木板上画了一个表格,他都看不懂了,众人也都是来了兴趣。

不过他也没看多少就开始了自己的账目计算。

高顺根本不管他,只是叮嘱帮忙的军士不得把他的东西放乱,还有就是那边魏子恒算完一卷就给他拿过来放在另外一边。

表格建好,高顺也开始进入了正题。

只是当高顺在表格中写下一连串的阿拉伯数字的时候,这些人一个个全部蒙圈了,彻底不明白高顺在画什么符文,若是给他换上一身道袍,说他在画符做法,配上他那个性的短发头,绝对没人会怀疑。

高顺可不管这些人怎么看,自己只顾着自己的账目,随着数字一个个的填入表格,熟练度也快速提高,速度越来越快。

等到高顺已经计算完十卷竹简的时候,那边魏子恒才看看算完一卷,看到高顺放下的十卷竹简,却是后背冷汗直冒。

他忽然感觉,要遭!

他看不懂高顺的那些鬼画符,但是他能知道高顺刚才指定的算完的账目放置位置上已经有了十卷了,在看看自己手中刚刚算完的一卷,真的不能淡定了啊。

不过,他不会这么容易认输:“算得快有个屁用,谁知道你算的对不对,要是胡乱涂抹,那只是误人误己,钱粮大事,出错可是要掉脑袋的。”

他可不信,自己干了十多年了,还会不如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魏子恒的脸色也在不断变差,不是累的,而是被气的,因为高顺那边算完的账目越来越多了,案几上堆起来的那些账目就剩下两三卷就要被高顺全部算完了,至于他这边,仅仅算完了三卷而已。

一个时辰之后,高顺停了下来,还没结束,剩下一卷没完成,因为还拿在魏恒的手上。

“高兄弟可是算完了?”吕布也有些吃不准了,感觉事情有些突破自己的想象了。

高顺摇摇头:“没有,还差一卷没算!”

众人哪里还不清楚他差的那一卷就是被魏子恒拿在手上的那一卷了,而此刻的一块木板已经变成了三块木板,上面秘密麻麻写满了数字。

曹性眨眨眼睛,端起酒杯和酒壶走过去对高顺道:“高兄弟先歇一会,喝口酒!想必也累了!”

高顺于是过来跟众人喝酒闲聊。

整整又过去了半个时辰,魏子恒才心烦意乱的将那一卷账目放下了。

吕布眼睛一亮,问道:“魏文书可是算完了这一卷了?”

魏子恒点点头,看着那堆高顺算完的账目有些不想说话。

高顺笑笑,走过去,拿起最后一卷竹简,然后再次将一个个数字写进表格里,最后,在表格下面写下了一个数字,直接放下了毛笔。

“完了?”吕布问道。

“完了!若是这账目没有漏记的话,本月入库粮草应该是三千一百二十三石三斗四升,支出了一千八百七十八石五斗三升。不过,刚才,这账册中有两笔账两笔账重复记入了两次,也就是说,多计入了两笔,而且都是支出的粮草,两笔一共是十八石四斗八升,两笔重复账目分别是初三和十二,初六和十九重复计入,也不知道是失误多记入的,还是其他什么原因。”高顺淡淡的说道。

高顺说的说的很平淡,似乎只是在陈述一个小问题,但是听在吕布等人的耳朵里却是立刻就变成了震撼,脸色陡然一变。

若是重复计入,如果是失误还好,但是若是故意的……那就是有人在贪赃枉法,中饱私囊!

而魏子恒陡然脸色大变。

“都尉大人,这兴许……是在下失误了!”魏子浑身汗如雨下。

曹性却是忽然说道:“都尉,月初时,刺史府那边来公函,可是说了要给咱们本月调拨三千石粮草的,而三天前最后一批已经送到,全部都已经查收入库,但现在账上却只有这些,少了足足将近4四百石粮草,这其中怕是有问题!”

必然有问题,连账目都不够,那实际库存就更不用说了。

“明日查库!”吕布陡然说道,双目寒光四射。

此话一出,那边魏子恒更是面色苍白,如同白纸一般,额头上冷汗直冒。


火已经生起,在一个临时挖出来的土坑里燃烧着,上面架着一个瓦罐,里面有被处理过切碎了的兔子肉,已经能闻到肉香。

“高公子回来了啊!”胡从开口问候,称呼都变了,他的态度已经变的有些尊敬了,因为之前高顺练箭的情形他们也是看在眼里的,就算不懂也看出来高顺的进步是多么巨大,毕竟连黑娃都已经极为尊敬了,这足以说明问题。

高顺笑笑将手上的兔子交给阿福去料理,也将弓箭还给黑娃,略有歉意道:“抱歉,刚才有一支箭被损坏了!”

黑娃连连摆手道:“不打紧,高兄客气了,一支箭而已,回头我再做些就是了。”

高顺大大方让众人都感觉很亲近,在这种缺少食物的情况下,他一连送出了两只兔子跟大家一起吃,这简直就是救命之恩。

就算用的是黑娃的弓箭,那也是人家跟黑娃两个人的交情,可不是跟所有人的。

毕竟谁也不欠谁的,危难时候能帮一把,那就是大恩。

一顿饭吃完,大家都熟络了不少,高顺也了解了这些人的大致情况。

那个借给他弓箭的叫黑娃,27岁,是个猎户,穷苦人家的孩子,家人早死光了。

旁边的那个同样带了一把刀的少年,是他的堂弟,叫阿福,两人出去打猎,结果家人这次死光了,他们躲过了一劫,最后两人杀了三个匈奴兵,一起救下了这十二个人。

胡从是一个酒楼的账房,今年42岁,但看起来像60岁,那两个小孩子是兄妹两个,男孩叫小六,女孩叫小七,父亲是朔方城里的一个什长,被匈奴人杀了,都是黑娃他们从城里逃出来时顺手带上的。

至于其他人,都是凑巧被黑娃两人救的,不然只怕也死了。

另外,高顺从胡从口中得到一个让他震撼莫名的消息:现在是中平四年,黄巾军刚刚被灭一年多时间。

汉朝末年!

高顺被雷的外焦里嫩,好半天都没回过神来,他竟然来到了汉朝末年,历史上一个即将开始的精彩纷呈,瑰丽壮阔,英雄辈出,但却异常凶险的三国时代。

他曾今的职业素养让他很快保持了镇定,给自己编造了一个在一个山上跟着师父修行的孤儿,不过师父刚刚过世了,他也就想要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了。

这个理由倒是没让人怀疑什么,他继续打探消息。

“胡老,你们说的九原城里有飞将军镇守,匈奴人不敢gongzi前来造次,那这飞将军到底是谁啊?”

高顺刚刚已经说了他没外出过,胡从也不意外,解释起来,顿时豪气顿生:“飞将军,姓吕名布,字奉先,武艺高强无人能敌,手上一杆方天画戟出神入化,直杀的匈奴鞑子抱头鼠窜,尸横遍野,只要听到他的名号,匈奴鞑子就没有不怕的。因此,九原城根本没有匈奴鞑子敢去骚扰。”

高顺再次震惊,他竟然听到了一代战神吕布的名字,活的!

记忆里的《三国演义》上面的片段和上学时学到的那些历史资料开始慢慢跟自己眼前的现实重合,他竟然要见到吕布了。

作为一个军人,吕布的威猛和睥睨天下的那种威势自然也是他的追求。

休息了大约两个小时时间,众人体力上恢复不少,胡从看看天色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快些上路,早一日赶到九原城,就早一些安全了。”

众人上路,草原上没有路,众人只有根据大致的方向向东走,这让高顺心头酸涩,这个时代的人还真是苦啊,这么赶路,搞不好迷路了都不知道。

不过,如今有了他在,至少不会走错。

一下午时间,众人才走了不到十五里路,眼看天色渐暗,众人于是找了一个土坡下,准备过夜。

不过他倒是开了眼界了,为了挡风沙,黑娃和阿福用武器在土里挖了一个坑,人躲进去,可以避免被夜间的猎食者发现,避免发生危险。

高顺也照做,给自己挖了一个,试了试,除了泥土潮湿一些,的确很适合躲藏。

等众人安顿好,天色已经暗淡,草原上的风呼呼的吹过,带起一阵呼哨声。

有夜鸟啼鸣,还有远远传来的狼嚎,在空旷的原野上肆意飘荡。

就这样过了一夜,天色微亮,高顺就被一阵动静惊动,泥土里传来剧烈的轰鸣声。

高顺赶紧爬上土坡查看,只见远处草原上一队骑兵冲锋而过,迅疾如风,马蹄踏的草原都在轰鸣作响!

“啊,这是匈奴鞑子!”黑娃的声音在后面响起。

高顺仔细看过去,果然,这些人的穿着跟眼前这些人的服饰相差很多,手上都带着弯刀,他们的骑术都很好,一边骑马还一边嚎叫,如同一群野狼。

黑娃低声怒骂道:“这帮龟孙子,肯定又是去哪里杀人了,你看他们的马上都挂着人头,那是他们的战利品!”

听到这话,高顺赶紧再看,的确是人头,很多还偶尔飘飞出一滴殷红的鲜血!

看到这里,高顺陡然胸中燃起一股怒火,他想要杀人。

他曾今是就是战士,并不缺乏杀人技能,但,那都是杀一些敌人和罪犯,就算之前听说了匈奴鞑子劫掠的事情的时候,也,没多少怒气,因为他总是当做历史故事来看的。

可是现在,他有些忍受不住了。

不过,他很清楚,这些人都骑着马,速度很快,他根本追不上。

而且,他如今也不能让这些人发现,不然面对这些人,用冷兵器作战,他必死无疑。

忍!

他们趴在草丛里,看着那些匈奴兵急速远去,然后赶紧启程赶路,这里已经不安全了。

走出三四里的时候,太阳已经升了起来,温度也升高了不少,至少感觉不到凉了。

“你看那边!又有匈奴人来了!”黑娃忽然指着一个方向说道。

黑娃指的是南方,地平线上,一团黑影慢慢向这边过来,但速度不快,似乎都在步行!

只能先藏起来了,被发现了可能就是全军覆没。

办法很简单,挖坑!

挖一个浅浅的坑,自己趴进去,有荒草遮蔽,很不容易被发现。

不过高顺却一直注意着这队匈奴人动静,然而,等这队匈奴人来到一里外的时候,他却是陡然血气上涌。

难怪这些家伙都走的慢,原来他们是押送俘虏和抢夺来的物资的。

整个队伍规模并不大,有三十人左右,三辆大车,用牛拉着,上面是各种东西,有粮食,家具物品,押送的匈奴兵一共15个。

但俘虏,全都是女人,被用绳索一个接一个的串起来赶着走,看那服饰,就是高顺也能明白都是汉人。

他开始想起来自己曾经看过的那些历史上匈奴人劫掠的资料了,好东西都抢走,男人都杀了,女人都带走,这就是他们的习惯。

“黑娃,把你的弓箭给我!”高顺直接吩咐,没有商量的意思。

“啊,高公子,您要干啥,这么多人,打不过!”黑娃劝解,其实他也气发疯。

“放心,我有把握!”高顺不容分说。

高顺冷笑:“哼,并不是什么时候都要看能不能打得过才出手的!”

“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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